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生产和销售。2016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偏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8.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3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6月3日,购入一批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 (2)6月11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51万元。 (3)6月23日,因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钢材部分被盗,不含税金额12万元。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扣除?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