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甲公司向非关联企业乙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为6个月,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巳知甲、乙公司

题目
单选题
2018年4月,甲公司向非关联企业乙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为6个月,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巳知甲、乙公司均为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7.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为( )万元。
A

7.8

B

10

C

3.9

D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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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到期无力偿还借款。乙银行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债款200万元,但甲公司并不积极向丙公司索要。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银行可以(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自行承担
D.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10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范围,因此,A选项不正确。B选项所述是撤销权,题干所述情况属于代位权的条件,所以,B选项不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因此,C选项不正确。

第2题:

2005年12月3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为购买工业原材料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5年12月10日至2006年6月10日,月利率为6.045‰;由丙公司提供保证,乙银行应当于12月10日之前将款项交付甲公司。双方并且约定了违约责任。12月4日,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12月10日,乙银行将200万元款项打入甲公司账户,12月20日,又以特种转账凭证分两次从甲公司账户将200万元款项转出用于偿还甲公司原欠乙银行的贷款。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借款,乙银行催告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经查,丙公司对甲公司借款偿还原欠款一事并不知情。问:
(1)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为什么?
(2)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即自2005年12月3日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业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本案属于商业借款合同,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丙公司对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的,除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甲公司与乙银行以购买原材料为名签订借款合同,实质上是借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丙公司系对新贷承担保证责任,且没有证据表明其知晓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问以新贷偿还旧贷的实情,因此,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丙公司对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承担保证责任。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196条(借款合同及其性质)、第210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担保法解释》第39条(以新贷偿还旧贷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本案例较为简单。

第3题:

2019年5月,甲公司向非关联企业乙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为1年,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已知甲、乙公司都是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7.8%,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

A.7.8
B.10
C.3.9
D.5

答案:A
解析:
税前准予扣除=100×7.8%=7.8(万元)。

第4题:

(2016年)2013年7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套总价值150万元的精密仪器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7月8日,甲公司为筹集购买精密仪器设备的货款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由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提供担保。7月9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双方未约定保证的方式。同日,戊公司以价值80万元的房屋向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1.在甲、乙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的情况下,乙公司办理好托运手续,将该套精密仪器设备交付通达运输公司承运。在运输途中,发生山体滑坡,该套精密仪器设备全部毁损。下列关于本案损害赔偿及风险负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负担风险,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50万元货款
B.通达运输公司无须赔偿
C.乙公司有权要求通达运输公司赔偿
D.甲公司负担风险,应当向乙公司支付150万元货款
E.甲公司有权要求通达运输公司赔偿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D: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2)选项BCE: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引起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第5题:

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了乙公司70%的股权并于同日控制乙公司,甲公司发行了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市价为6元),同时支付财务顾问费1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股东约定,如果乙公司未来3年平均净利润增长率超过10%,甲公司需要另行向乙公司原股东额外支付300万元。购买日,甲公司预计乙公司未来3年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很可能超过10%。除上述交易外,甲公司和乙公司及其股东无其他关联关系,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甲公司该项企业合并成本为()。

A.1200万元
B.1500万元
C.1300万元
D.1600万元

答案:B
解析:
财务顾问费属于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甲公司需要另外支付的300万元的合并对价很可能发生,需要计入合并成本。则甲公司该项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200×6+300=1500(万元)。相关分录为:

第6题:

甲公司是一家建筑模板公司,乙公司是一家仓储企业。甲公司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模板交给乙公司储存,仓储费10万元约定提货之后一个月支付。甲公司对乙公司另有5万元借款逾期未还。现甲公司欲提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15万元的货物
B.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10万元的货物
C.乙公司可以留置甲公司价值5万元的货物
D.乙公司可以将100万元的货物全部留置

答案:C
解析: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之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因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于提货后一个月付款,故10万元仓储费尚未到期,AB选项错误。因商事留置权所留置的动产不需要与债权处于同一法律关系,且5万元债权已到期,故C选项正确。本题中的留置财产为可分物,因此留置的价值应当与债务金额相当,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 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 5年,每年为 1期并复利计息,年利率各期均为 20%,每期届满后重新出具债权凭证确认上期利息并明确下期本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借人乙公司在借款期间届满后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的本息和上限为( )万元。

A.250
B.248
C.220
D.200

答案:C
解析:
( 1)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 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2)按照规定的本息和上限 =100+100× 24%× 5=220(万元)。

第8题:

2019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无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拆借资金5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公司支付利息15万元。已知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的月利率为0.3%。甲公司在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借款利息允许扣除的金额为( )万元。

A.12.5
B.9
C.7.5
D.15

答案:B
解析: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该项借款利息允许扣除的金额=500×0.3%×6=9(万元)。

第9题:

甲公司为采购原材料向乙公司借款 100 万元,期限为 1 个月,月利率为 5%。借款期 满后,甲公司向乙公司偿还本息合计 105 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 误的有( )

A.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B.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C.甲公司若请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利息 2 万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甲公司若请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利息 3 万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A,B,D
解析:
A 选项表述错误,民间借贷合同无法定无效事由,原则上有效;B 选项表述错 误,民间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C 选项表述正确,D 选 项表述错误,甲公司与乙公司之前的借款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合同,年利率超过 36%部分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甲公 司可以请求乙公司返还年利率超过 36%部分利息 2 万元。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用途为购买机械设备:借期一年,利息合计50万元,合同特别约定银行有权决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合同签订后,乙银行预先扣除50万元利息,向甲公司划款450万元。甲公司将该款用于房地产开发。关于甲公司与乙银行借款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应当向乙银行返还本金500万元并以此为基数计算利息
B.甲公司应向乙银行返还本金450万元并以此为基数计算利息
C.乙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D.乙银行有权解除合同
E.甲公司提前还款的,应当按照1年的约定借款时间计算利息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选项C、D正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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