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确立了3个月的申报期限,某企业的债权人甲公司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以

题目
单选题
某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确立了3个月的申报期限,某企业的债权人甲公司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B

甲公司无权补充申报债权

C

甲公司若有正当理由,则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D

甲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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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债权不可以申报的是:( )

A.甲银行的债权:甲公司向甲银行贷款100万元,尚未到还款期

B.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担保甲公司对丙企业的债务履行,甲公司未履行债务,乙公司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尚未承担,丙企业已申报债权

C.张某:张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为甲公司清理垃圾,甲公司欠张某劳务费

D.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丁公司认为甲公司在合作中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造成自己损失10万元。丁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已提起仲裁,尚未裁定


正确答案:B
《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所以A选项中的未到期债权可以申报。第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所以D选项中的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第51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B选项中债权人已申报债权,保证人不能再申报,所以应选。C选项中张某不是甲公司职工,与甲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当然可以申报。

第2题:

甲企业是乙企业的债权人,乙企业以自己所有的设备为甲企业的债权设定了抵押权,后乙企业被甲企业申请破产宣告,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甲企业向法院申报了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中甲企业不能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和解协议

C、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参考答案:BD

第3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 )。

A.30天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正确答案:C

第4题: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正确的是( )。

A.申报期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l3起3个月内

B.在法定申报期限内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不得补充申报

C.在法定申报期限内未申报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补充申报

D.在法定申报期限内未申报的,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可以补充申报


正确答案:D
债权申报的法定期限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不短于30天,不超过3个月。债权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未申报的,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可以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第5题:

甲公司被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并确定债权申报期为60 日,甲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因故未在申报期内申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无权补充申报

B.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乙公司有权补充申报

C.乙公司补充申报的,有权要求对此前已分配的财产补充分配

D.乙公司补充申报的,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破产费用


正确答案:B
《企业破产法》第56条第l款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由此可知B选项正确。

第6题:

某公司被债权人申报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债权可以申报破产债权的有:()。

A、附条件的债权

B、诉讼未决的债权

C、附期限的债权

D、因管理人解约的损害请求权


正确答案:A,B,C,D

第7题:

乙企业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甲企业于2008年6月15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乙企业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没有申报债权,则乙企业( )。

A、无权再申报债权

B、有正当理由的,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D、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参考答案:D

第8题:

人民法院受理了安达庆业公司的破产申请后,1O月8日发布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同时确定债权申报期限,通知安达庆业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那么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最短应当截止到。( )。

A.11月7日

B.11月11日

C.第二年的1月8日

D.10月28日


正确答案:A
  【考点】债权申报期限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中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据此,从10月8日开始计算,到11月7日为30天整。所以应当选A。

第9题: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不再参与分配破产财产。 ( )


正确答案:×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第10题:

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为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的,破产企业所承担的担保义务从债权申报期限或补充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


正确答案:√
保证责任不因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而免除,但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的,保证人所承担的担保义务从债权申报期限或者补充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此后,债权人应向主债务人追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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