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自己一辆价值100万元的汽车作抵押先后向乙、丙借款40万元,乙办理抵押登记,丙未办理抵押登记,现届期不能偿还,乙、丙

题目
单选题
甲以自己一辆价值100万元的汽车作抵押先后向乙、丙借款40万元,乙办理抵押登记,丙未办理抵押登记,现届期不能偿还,乙、丙均主张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优先受偿

B

丙优先受偿

C

按债权比例受偿

D

因未登记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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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借期2年,甲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丙以50万元购买了甲的房屋,因为该买卖行为未经乙同意而无效。()


参考答案:对

第2题:

甲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0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抵押合同,6月6日办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抵押合同,同日办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下列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A.乙75万元、丙75万元

B.乙100万元、丙50万元

C.丙100万元、乙50万元

D.丙80万元、乙70万元


正确答案:B
[解析]《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因此,乙100万,丙50万.

第3题:

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其后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欠款。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

B.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

C.乙享有抵押权

D.丙享有抵押权


参考答案:C

第4题:

李某分别欠甲乙丙三人3 万元,5 万元,8 万元。李某以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他们都签订了抵押合同。甲签订合同的时间为5 月3 日,乙在4 月1 日签订抵押合同,丙于3 月2 日签订合同。其中甲办理了抵押登记,乙丙未办理。若李某到期不偿还债务,该汽车被拍卖。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三人都具备优先受偿权
B.甲优先于乙丙受偿该价款
C.乙丙未办理登记,所以乙丙未设立抵押权
D.所得价款应先偿还丙,然后偿还乙,最后偿还甲
E.所得价款应优先偿还甲,乙丙按照比例清偿

答案:A,B
解析:
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时: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都未登记时,依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

第5题:

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其后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欠款。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

A.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
B.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
C.乙享有抵押权
D.丙享有抵押权

答案:A,B,D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即建筑物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笔者注)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而从合同效力的理论看,合同是否有效,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签订之日就已确定,而不能通过合同是否履行反过来决定合同的效力,该条明显混淆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生效要件。

第6题:

2007年10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07年11月3日、5日,甲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11月7日、8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07年11月15日,甲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戊要求甲再提供其他担保,甲的好友己交给戊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甲和戊的借款合同作保证人,戊收下后未做任何表示。2007年12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均未偿还,乙、丙、丁、戊均对该汽车主张抵押权。关于甲的汽车上各抵押权的先后顺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①乙、②丙、③丁、④戊

B.①丙、②丁、③戊、④乙

C.①丁、②戊、③丙、④乙

D.①丙、②丁、③乙和戊


正确答案:D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以同一辆车作为标的物进行四次抵押,虽然有的进行了登记,有的没有,但是登记与否都不影响抵押权本身的成立。《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本题中,乙的抵押权和戊的抵押权都没有办理登记,而丙的抵押权和丁的抵押权办理了登记,因此丙的抵押权和丁的抵押权优于乙的抵押权和戊的抵押权;又因为丙的抵押权优先于丁的抵押权登记,所以丙的抵押权最先受偿,其次是丁的抵押权。至于乙的抵押权和戊的抵押权,因为都没有办理登记,所以按照债权比例处于同一顺序清偿。所以,选择D项。

第7题: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无效

B.借款合同无效

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据此可知,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待定。本案中,乙与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均是“冒用”甲的名字签字,而非以乙自己的名字签字。乙的行为不是无权处分,而是无权代理。因此,该抵押合同效力待定,而非无效。选项B错误。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本案中,乙、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选项C错误。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应按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处理,甲对该100万元借款不负连带还款义务。选项D正确。因乙的行为不是无权处分行为,而是无权代理行为,丙也就不能善意取得。因此,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提示】本题有争议,乙虽为无权代理,但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若构成表见代理的话,抵押合同有效。另外,我们通常说“撤销”,一般指的是撤销某个法律行为,还不曾听说过撤销一个物权的说法。

第8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书。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用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一辆价值6万元的汽车抵押给乙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书,但未来得及办理登记,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本案中两抵押的效力如何?()

A.房屋抵押有效

B.房屋抵押无效

C.汽车抵押有效

D.汽车抵押无效


参考答案:B, C

第9题:

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抵押,获得乙银行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由于甲的汽车价值40万元,所以甲又将其抵押给丙银行,获得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又将该汽车抵押给丁,获得丁的借款10万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做生意亏本,导致无法偿还乙银行、丙银行的贷款和丁的借款。于是三个债权人同时要求实现其抵押权。但抵押物拍卖后仅获得41万元,不足以清偿甲的全部债务。
  【问题】本案中,乙银行、丙银行、丁的债权应按什么顺序受偿?


答案:
解析:
本案中,由于乙银行和丙银行的抵押权都经过了登记,而丁的抵押权没有登记,所以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先于丁的受偿。同时乙银行的抵押权先于丙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因此,乙银行先受偿,接着是丙银行,最后是丁。

第10题:

甲向乙借款30万元,以自己的汽车设定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因未办理登记而未成立
  • B、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 C、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无论是否办理登记均有效,抵押权成立
  • D、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成立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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