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

题目
单选题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

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

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

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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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许某与住在同市B区的廖某签订了一份书面的财产租赁合同,约定许某支付租金租借廖某所有的机械设备,合同履行地为C区,同时双方还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双方住所地任意一个区的法院审理。后许某实际将廖某的机械设备拿到了C区和D区使用,后在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纠纷,许某提起了诉讼。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民诉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所以本题的协议管辖无效。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1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因此BC正确。

第2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秦某与甲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B.甲某与乙某合伙纠纷一案,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后,乙某不服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件

C.王某诉陈某与李某共同侵权纠纷一案,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D.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游戏软件纠纷一案,区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改为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正确答案:ABD
《简审民事案件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简易程序仅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所以A应选。《民诉意见》第171条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第174条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所以B、D应选。本题答案为ABD。

第3题:

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不应回避的是:

A.证人刘某,是乙的妻子

B.审判员王某,是甲的哥哥

C.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D.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周某,是甲的弟弟


正确答案:A

第4题:

许某从事水果批发生意,张某长期为许某供货。2017年6月,因当地西瓜生意较好,许某与张某签订了《供货合同》,由许某购买张某的3000斤西瓜,当日许某即支付了全部价款。后张某告知,由于订购数量太多,需要延迟几天发货。许某无奈只得同意。直到2017年7月,在许某的数次催促下,张某仍然没有发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许某无权解除合同
B.许某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即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
C.许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合同价款,但无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D.对于合同解除的通知,张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之债的消灭。《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案中,张某迟延履行给付西瓜的合同义务,经许某的数次催告仍未履行,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许某有权解除合同,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合同解除的时间点应为解除通知到达时而非发出时。对于一方解除的通知,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选项B错误,D正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由于张某未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合同解除后,首先应当返还合同价款,其次,因张某违约给许某带来的损失,许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因此选项C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第5题:

被告人黄某涉嫌对15 岁的许某非法拘禁被依法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许某的父亲和哥哥得知本案审判长郭某与黄某曾经是出生入死的战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许某的父亲有权申请郭某回避

B.许某的哥哥有权申请郭某回避

C.许某的诉讼代理人谭某有权申请回避

D.若法院院长经审查作出郭某回避的决定,被告人黄某的辩护人唐某无权要求进行复议


正确答案:BC
【答案】:BC
【详解】:2012 大纲新增考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77 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选项A 中甲在5 年内曾经故意犯罪,不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故A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78 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故选项B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79 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由此,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诉讼阶段达成的和解协议,均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都是酌定的而非法定的,故C 选项表述正确,D 选项不应表述为“应当”,错误。

第6题:

下列所述的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的是:( )

A.长春市中院对李某与张某之间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债权纠纷适用简易程序

B.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2名陪审员和1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C.河北省高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1名陪审员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D.平安区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由审判员甲某独任审判


正确答案:ACD
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法院适用,故A错。二审及再审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故C、D错误。 

第7题:

下列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某县换届选举,齐某不在选民名单上,其同学张某认为齐某符合选民条件应当有资格参加选举,遂向选举委员会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B.某贷款纠纷案件,一审由审判员张某一人独任审理,二审由审判员王某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审理,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错误,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民事审判庭庭长孙某独任审理该案件

C.某抢劫案件,一审由审判员邱某、李某、陈某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1年后,该法院审判委员会发现原判决存有重大疑点,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为了迅速了解案情,决定由审判员邱某和孙某、刘某组成合议庭审判

D.某租赁合同纠纷,由审判员谢某和人民陪审员严某、吴某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院长指定严某担任审判长


正确答案:BCD
B项,重审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且二审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不能有人民陪审员。C项,审理再审案件,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审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不得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D项,法律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可见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还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A选项,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既不能适用独任审判,也不得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合议庭。

第8题:

费某诉郝某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作出后,郝某以审判员姬某应当回避没有回避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做出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原审法院重审作出的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

B.重审作出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C.二审法院可以改判

D.在重审时一审法院不能独任审理,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正确答案:B
《民诉意见》第18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4)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此时。不能改判,只能发回重审。

第9题:

某乡的交警对路过的三轮车车主许某实行行政处罚,认为其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但他只罚了许某300元钱,并未作出处罚决定书。但许某当时有几个同伴都在场。许某能向法院起诉吗?( )

A.许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应当受理

B.许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应当受理

C.许某不可以向法院起诉

D.许某当时就应该向交警索要处罚证据,否则因缺少书面依据,不符合起诉条件


正确答案:A
依照《行诉若干解释》第40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案中,许某有同伙在场,能证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10题:

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法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申请回避理由成立

B.乔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其是否应当回避审判长有权决定

C.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刘某可以提出上诉

D.发回重审后,应当由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审理,且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不得有人民陪审员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44 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故 A 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46 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48 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乔某作为人民陪审员,也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由院长决定,故 B 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47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故 C 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40 条第 2 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而一审普通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仍然可以有人民陪审员,故 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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