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

题目
单选题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

“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

“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

“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甲手机专卖店门口木板上的“假一罚十”四个字是店堂告示,属于该手机专卖店订立手机买卖合同的一则格式条款,一旦甲手机专卖店与乙签订了手机买卖合同,则可以视为买受人乙默示同意该条款,该条款被订入到了合同之中。
根据《合同法》第40条、第52条和第53条,格式条款具有如下情形的,该条款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⑥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⑦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⑧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本题中该“假一罚十”条款没有违反损害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加重的也只是条款提供方甲自己的责任,并不存在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且订立合同时并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甲无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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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D
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追、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D答案是正确的,当选。

第2题:

甲委托乙购买旧手机一部,丙委托乙出卖旧手机一部,于是乙同时代理甲、丙签定手机买卖合同,则乙的行为属于( )。

A.滥用代理权

B.居间行为

C.行纪行为

D.超越代理权


正确答案:A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即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恶意串通。所谓双方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法律行为。

第3题: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人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正确答案:D
民事法律关系在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D选项是正确的,当选。

第4题:

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请其代为上号。乙将该手机赠与了其亲戚丙,丙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手机的所有权应归()。
A.甲 B.乙
C.丙 D.小偷


答案:A
解析:

第5题: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答案:D
解析: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格式条款的无效【详解】根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选项A中,甲手机店作出的“假一罚十”的承诺并没有免除其主要责任,因此该条款有效。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甲手机店自愿作出“假一罚十”的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乙在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甲手机店应受其允诺的约束。因此,选项B、C不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D。

第6题:

某甲开了一家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 的承诺。对甲乙二人的争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法律条款;

B、 “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 “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 “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正确答案:D
D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 迫等,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故D项是正确的。

第7题:

甲外出打工,挂念家中老母,于是在乙商场购买了一部全新手机,赠与了其母亲的邻居丙,并要求每周用此手机与母亲通一次话。不料,数月后,丙用此手机打电话时,手机电池发生爆炸,将丙炸伤。丙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A.甲
B.乙
C.甲母
D.丙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知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根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本题赠与人甲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由乙商场承担责任。本题选B。

第8题: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正确答案:D
[考点]单方允诺
[解析]所谓单方允诺,也称单独行为或者单务约束,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他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单方允诺作为债发生的一种原因。但是由于单方允诺是单方法律行为的一种,体现了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所以在传统的大陆法系民法中都有体现,典型的如悬赏广告或者遗赠。
本题中,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由于“假一罚十”是甲手机专卖店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所规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所以可以认定是甲手机专卖店向所有前来购买手机的相对人作出的单方允诺。这种允诺是为自己设定的一种义务,即只要出售的手机是假的,购买者就取得了要求其赔偿十倍的权利,符合民法的意思自治。所以,当乙从该店购买了手机,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时,乙可以依据甲手机店的单方允诺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据此。选项D正确。
选项A错误。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甲手机店订立的“假一罚十”条款,是其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合同另一方协商的条款,因此应当属于格式条款。但是该格式条款,并没有加重合同相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相对方的主要权利,而是加重了自己的责任,不符合《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所以是有效的。
选项B错误。甲手机专卖店在门口立有一块木板“假一罚十”,虽然没有订立在双方的合同中,但是由于属于甲手机店的单方允诺,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仍然要对其发生效力。
选项C错误。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2条的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 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本题中,甲手机专卖店“假一罚十”的承诺,并不是乙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甲手机专卖店无经验,迫使甲手机专卖店作出的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承诺。

第9题:

甲拾到一部手机后将该手机交给好友乙保管,丙趁乙不备将手机偷走,并以1000元价格卖于丁。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属于间接占有
B.乙属于自主占有
C.丙属于他主占有
D.丁属于有权占有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占有的分类。这里乙是代甲保管,属于他主占有。丙窃取手机并出售,属于自主占有。丁购买的是赃物,属于无权占有。

第10题:

甲和同事乙外出吃饭,看到乙的手机从口袋中滑出,但未告知乙。待和乙一起起身离去后,甲又回到饭店将手机索走。两天后,甲的朋友丙从外地出差,到甲家拜访,看到该手机后爱不释手,随即以市价将该手机买走,则(  )。
A.该手机买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得知后可以直接向丙追索该手机
C.丙构成善意取得
D.甲索走该手机以及将之出卖,主观上都有恶意,该手机买卖行为也构成欺诈


答案:A,B
解析:
【精解】C项错在:无权处分不影响善意取得,但盗赃不适用善意取得。D项错在:在无权处分情形下,一般不认定为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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