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可能是多方
合作经营合同是企业成立的基本依据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都属于中国法人
投资外方可以先行收回投资,但在期满时投资利益将无偿留归中方
第1题:
试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
第2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不是法人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不设董事会 C.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总经理应由中国公民担任
第3题:
下列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形式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法人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取得法人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C、作为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
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只能以其投资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第4题: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哪几种企业形式?
第5题:
《安全生产法》中所指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但不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第6题: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C、外商独资企业
D、外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7题:
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 )。
A.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子公司
B.外国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第8题:
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合营各方以投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
(3)中外各方依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回收投资。
(4)合营企业由董事会、经理会组成组织机构,实行企业内部治理制度。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1)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2)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即中外合作者可以共同举办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共同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
(3)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与管理方式具有灵活多样的特征,可以是董事会制、联合管理委员会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
(4)合作企业一般采取让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做法,但合作期满后企业的资产均归中方所有。
第9题:
如何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第10题: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