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清朝典权制度完备的主要表现。
第2题:
第3题:
简述效率优先的法律精神的制度表现。
效率优先的法律精神通过制度表现出来,就是:
(1)法律体系这一总体制度框架须以效率为优先价值来决定权利、权力等法律资源的社会配置。
(2)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设定的落实,须以效率为优先价值来引导资源的个体配置。
(3)权利、权力的初始界定和安排不是恒定的,法律允许权利、权力资源的合理让渡和流通,即从低效率或负效率的利用向高效率的利用,没有这种让渡和流通,权利、权力之类的法律资源就可能被浪费。
(4)效率与公平冲突时,为了效率之价值目标,公平可以退居第二位,甚至暂时做出必要的牺牲。
第4题:
简述明代司法制度的变化。
第5题:
行政单位会计报表,“新制度”与“原制度”之间差异主要表现在()方面。
第6题:
简述明清赋役制度的变化。
明朝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改革赋税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赋役征银的办法,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纳银代役的规定,可以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生依附关系也有所松弛。清朝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耕种人所有,叫做“更名田”。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十五年(1711)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一上台就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这样,人头税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摊丁入亩对我国的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第7题:
简述生长发育长期变化表现。
第8题:
简述近代教育变化的特别表现。
:(1)国家加强了对教育的重视和干预,公立教育崛起;(2分)
(2)初等义务教育的普遍实施;(2分)
(3)教育的世俗化;(1分)
(4)重视教育立法,以法治教。(1分)
第9题:
简述生长长期变化的正向表现。
第10题:
简述APEC制度创新的表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