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购进一批烟叶,委托乙卷烟厂为其加工一批烟丝,该批烟叶的成本为30万元,乙卷烟厂收入加工费5万元,乙卷烟厂无同类烟

题目
单选题
甲卷烟厂购进一批烟叶,委托乙卷烟厂为其加工一批烟丝,该批烟叶的成本为30万元,乙卷烟厂收入加工费5万元,乙卷烟厂无同类烟丝售价。甲卷烟厂提货时乙卷烟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该批烟丝收回后,甲卷烟厂将其中的80%以45万元对外销售,甲卷烟厂销售该批烟丝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A

0

B

1.5

C

5

D

15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委托加工环节组成计税价格=(30+5)÷(1-30%)=50(万元),甲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45×30%-50×30%×0.8=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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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8+1.272)÷(1-30%)=13.25(万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烟丝的消费税=13.25×30%=3.98(万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上述烟丝直接对外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卷烟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40×150÷10000=0.6(万元)
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60×45%=27(万元)
应纳消费税=(0.6+27)-3.98×50%=25.61(万元)

第2题:

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

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答案:
解析:
受托方应纳增值税:1.272×3%=0.04(万元)

第3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自制烟丝工艺流程,主要生产T牌卷烟。销售该牌号、规格卷烟的卷烟不含税调拨价80元/标准条。该卷烟厂在2012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

(1)本月从甲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货运发票;购进其他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途中由于保管不善,材料丢失2%。

(2)进口一批烟丝,境外成交价格150万元,到达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运费20万元,无法确知保险费用;将烟丝从海关监管区运往仓库,发生运费12万元,取得合法货运发票。

(3)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支付收购价、价外补贴及烟叶税合计13.2万元,将其委托乙企业加工成烟丝,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万元。乙企业

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

(4)生产车间领用烟丝生产T牌卷烟。当月按照调拨价格向某批发商销售T牌卷烟200箱(标准箱,下同);与另一批发商签订赊销合同,按照调拨价格采取赊销方式销售给该批发商T牌卷烟50箱,合同约定本月收回50%的货款,由于该批发商资金周转问题,卷烟厂本月实际收到40%的货款。

(5)盘点时发现,外购烟丝(已抵扣进项税额)因管理不善霉烂,成本5.86万元,其中包括运费成本1.86万元。用购进的烟叶研发生产新型雪茄烟,生产成本18万元。本月当地举办全国烟草联谊会,卷烟厂将其中30%作为样品赠送客户。

其他资料:雪茄烟的成本利润率5%;期初库存烟丝买价35万元,期末库存烟丝买价20万元;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全部被领用生产卷烟。烟丝进口关税税率10%。相关发票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问题:

(1)该卷烟厂当月进口环节应纳的关税;

(2)该卷烟厂当月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

(3)该卷烟厂当月进口环节应纳的消费税;

(4)该卷烟厂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

(5)该卷烟厂当月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6)该卷烟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7)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该卷烟厂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的消费税;

(9)该卷烟厂当月自行申报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正确答案:
(1)进口烟丝的关税完税价格包括境外的运费,不包括境内的运费。关税完税价格=(150+20)×(1+0.003)=170.51(万元)
应纳关税=170.51 × 10%=17.05(万元)
(2)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170.51+17.05)÷(1-30%)×17%=45.55(万元)
(3)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170.51+17.O5)÷(1-30%)×30%=80.38(万元)
(4)业务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8.5+3 ×7%+6.8×(1-2%)=15.37(万元)
业务2:境内发生的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12 ×7%=0.84(万元)
业务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3.2 ×13%+2×17%=2.06(万元)
该卷烟厂当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5.55+15.37+0.84+2.06=63.82(万元)
(5)业务5:进项税转出金额=(5.86-1.86)×17%+1.86÷(1-7%)×7%:0.82(万元)
(6)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其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计税销售额=(200箱×250条×80元/条+50箱×250条× 80元/条× 50%)÷10000=45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450 × 17%=76.5(万元) 将自产的新型雪茄烟对外赠送,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18 ×(1+5%)÷(1-36%)×30%×17%=1.51(万元)当期销项税额合计=76.5+1.51=78.O1(万元)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合计=63.82-0.82=63(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78.O1-63=15.O1(万元)
(7)业务3: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3.2×87%+2)÷(1-30%)× 30%=5.78(万元)
(8)业务4:计税销售额=(200箱×250条×80元/条+50箱×250条× 80元/条×50%)÷10000=450(万元)
应纳消费税=450 × 56%+(200+50 × 50%)×150÷10000=255.38(万元)业务5:将自产的新型雪茄烟对外赠送,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8×(1+5%)÷(1-36%)×30%× 36%=3.19(万元)
本月准予扣除的烟丝买价=35+50+(170.51+17.05)÷(1-30%)-(5.86-1.86)-20=328.94(万元)
本月准予抵扣的消费税=328.94×30%+5.78=104.46(万元)
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255.38+3.19-104.46=154.11(万元)(9)该卷烟厂当月自行申报并缴纳城建税=(154.1 1+15.01)×7%=1 1.84(万元)。

第4题:

位于市区的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主要生产销售同一牌号规格的卷烟。2019年4月甲卷烟厂发生以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用于生产烟丝并于当月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价外补贴3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输费1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委托某县的丙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成本为22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加工厂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卷烟厂收回烟丝后,将其中5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24万元;领用剩余50%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
(3)向乙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5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50万元;为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另赠送20标准箱卷烟给乙卷烟批发企业,赠送的20标准箱卷烟未开具发票。乙卷烟批发企业将100标准箱卷烟批发给卷烟零售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00万元。
(4)受托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为15万元,本月完成加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及代垫辅料费价款为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甲卷烟厂没有同类雪茄烟的销售价格。
其他相关资料:烟叶税的税率为20%;1标准箱卷烟=250标准条;卷烟生产环节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6元/标准条;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加1元/标准条;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甲卷烟厂受托加工雪茄烟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11.81
B.9
C.7.56
D.12.39

答案:A
解析:
甲卷烟厂受托加工雪茄烟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6)÷(1-36%)×36%=11.81(万元)。

第5题:

位于市区的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主要生产销售同一牌号规格的卷烟。2019年4月甲卷烟厂发生以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用于生产烟丝并于当月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价外补贴3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输费1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委托某县的丙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成本为22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加工厂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卷烟厂收回烟丝后,将其中5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24万元;领用剩余50%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
(3)向乙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5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50万元;为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另赠送20标准箱卷烟给乙卷烟批发企业,赠送的20标准箱卷烟未开具发票。乙卷烟批发企业将100标准箱卷烟批发给卷烟零售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00万元。
(4)受托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为15万元,本月完成加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及代垫辅料费价款为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甲卷烟厂没有同类雪茄烟的销售价格。
其他相关资料:烟叶税的税率为20%;1标准箱卷烟=250标准条;卷烟生产环节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6元/标准条;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加1元/标准条;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乙卷烟批发企业将卷烟批发给卷烟零售商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33.5
B.25
C.15
D.35.5

答案:D
解析:
乙卷烟批发企业将卷烟批发给卷烟零售商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300×11%+100×250×1/10000=35.5(万元)。

第6题:

某市区卷烟厂3月份委托某县城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含代垫辅助成本)12000元,增值税720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元。


A.39428.57

B.32759.96

C.33986.86

D.32781.60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货物,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80000+12000)/(1-30%)×30%=39428.57(元)

第7题:

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烟叶成本为60000元,支付加工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无同类烟丝的市场销售价格。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 )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

A.1504.7
B.1457.14
C.1050
D.2040

答案:B
解析:
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二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纳税人缴纳“二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本题丝加工厂所在地为县城,按税率5%缴纳城建税。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60000+8000)÷(1-30%)×30%=29142.86(元)
  代收代城建税=29142.86×5%=1457.14(元)

第8题:

某市区卷烟厂2005年3月份委托某县城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含代垫辅料成本)12000元,增值税 720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 )元。

A.1971.43

B.2759.96

C.1986.86

D.2781.6


正确答案:A
(80000+12000)÷(1-30%)×30%×5%=1971.43  

第9题:

位于市区的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主要生产销售同一牌号规格的卷烟。2019年4月甲卷烟厂发生以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用于生产烟丝并于当月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价外补贴3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输费1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委托某县的丙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成本为22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加工厂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卷烟厂收回烟丝后,将其中5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24万元;领用剩余50%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
(3)向乙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5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50万元;为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另赠送20标准箱卷烟给乙卷烟批发企业,赠送的20标准箱卷烟未开具发票。乙卷烟批发企业将100标准箱卷烟批发给卷烟零售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00万元。
(4)受托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为15万元,本月完成加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及代垫辅料费价款为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甲卷烟厂没有同类雪茄烟的销售价格。
其他相关资料:烟叶税的税率为20%;1标准箱卷烟=250标准条;卷烟生产环节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6元/标准条;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加1元/标准条;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甲卷烟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161.57
B.168.07
C.207.07
D.160.79

答案:B
解析: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05+6×13%=4.83(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24×13%+1250÷500×(500+20)×13%+0.78=172.9(万元)甲卷烟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增值税=172.9-4.83=168.07(万元)。

第10题:

位于市区的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主要生产销售同一牌号规格的卷烟。2019年4月甲卷烟厂发生以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一批烟叶用于生产烟丝并于当月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价外补贴3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输费1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委托某县的丙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成本为22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加工厂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卷烟厂收回烟丝后,将其中5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24万元;领用剩余50%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
(3)向乙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5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50万元;为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另赠送20标准箱卷烟给乙卷烟批发企业,赠送的20标准箱卷烟未开具发票。乙卷烟批发企业将100标准箱卷烟批发给卷烟零售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300万元。
(4)受托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为15万元,本月完成加工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及代垫辅料费价款为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甲卷烟厂没有同类雪茄烟的销售价格。
其他相关资料:烟叶税的税率为20%;1标准箱卷烟=250标准条;卷烟生产环节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6元/标准条;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加1元/标准条;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丙加工厂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8.4
B.12
C.4.2
D.6

答案:B
解析:
丙加工厂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2+6)÷(1-30%)×3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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