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末法”?

题目
问答题
如何理解“末法”?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从原始佛法方面来讲,是没有正法、相法与末法之分的,因为真正的法,就是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必然如此,法就是真理,真理是超越时空的。当法在你面前,你没有看到,有等于没有,于是就变成末法,所以真正的末法就是没有见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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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如何理解银行盈利分解分析法树形图及其中各项指标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资本收益率=税后净收入/总资本;
资产收益率=税后净收入/总资产资本乘数=总资产/总资本
净利息收益率=(总利息收入-总利息支出)/总资产
净非利息经营收益率=(非利息经营收入-非利息经营支出)/总资产
净非经营收益率=(非经营收入-非经营支出)/总资产
所得税税率=所得税支出/总资产
有息资产的净利息收益率=(总利息收入-总利息支出)/总有息资产总额
有息资产占总资产比率=总有息资产/总资产
净利息差额=有息资产的利息收益率-付息负债的支付收益率
来自净利息头寸的损益=净利息头寸占有息资产比率
有息资产的利息收益率=总利息收入/总有息资产
有息负债的利息支付率=总利息支出/总有息负债
净利息头寸占有息资产的比率=(总有息资产-总有息负债)/总有息资产

第2题:

如何理解程氏“八法”?


正确答案: 疾病千变万化,治法丰富多影。我们现在常用的治法是清代程钟龄根据历代医家归纳的“八法”:程氏在《医学心悟》中说:“论病之原,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论病之情,则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而论治病之方,则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温、补八法尽之:”现将该八法简要归纳如下:
1.汗法
汗法是通过开泄腠理、调畅营卫、宣发肺气等作用,使在表的外感六淫之邪随汗而解的
一类治法。汗法不以汗出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出汗,使腠理开、营卫和、肺气畅、血脉通,从而能驱邪外出、正气调和。所以,汗法除了主要治疗外感六淫之邪所致的表证外,凡是腠理闭塞、营卫郁滞的寒热无汗,或腠理疏松,虽有汗但寒热不解的病证,皆可用汗法治疗。例如:麻疹初起,疹点隐而不透,水肿腰以上肿甚,疮疡初起而有恶寒发热,疟疾、痢疾而有寒热表证等均可应用汗法治疗。然而,由于病情有寒热,邪气有兼夹,体质有强弱,故汗法又有辛温、辛凉的区别,以及汗法与补法、下法、消法等其他治疗方法的结合运用。
2.和法
和法是通过和解或调和的方法,使半表半里之邪,或脏腑、阴阳、表里失和之证得以解除的一类治法,是专治邪在半表半里的一种方法。和法是一种既能祛除病邪,又能调整脏腑功能的治法,无明显寒热补泻之偏,性质乎和,全面兼顾,适用于邪犯少阳、肝脾不和、肠寒胃热、气血营卫失和等证e和法的应用范围较广,分类也多,其中主要有和解少阳、透达膜原、调和肝脾、疏肝和胃、分消上下、调和肠胃等。
3.下法
下法是通过泻下、荡涤、攻逐等作用,使停留于胃肠的宿食、燥屎、冷积、瘀血、结痰、停水等从下窍而出,以祛邪除病的一类治法。凡邪在肠胃而致大便不通、燥屎内结,或热结旁流.以及停痰留饮、瘀血积水等形症俱实之证,均可使用。由于病情有寒热,正气有虚实,病邪有兼夹,所以下法又有寒下、温下、润下、逐水、攻补兼施之别,并与其他治法结合运用。
4.消法
消法是通过消食导滞、行气活血、化痰利水、驱虫等方法,使气、血、痰、食、水、虫等渐积形成的有形之邪渐消缓散的一类治法。适用于饮食停滞、气滞血瘀、瘕瘕积聚、水湿内停、痰饮不化、疳积虫积以及疮疡痈肿等病证。消法与下法虽同是治疗内蓄有形实邪的方法,但在适应病证上有所不同。下法所治病证,大抵病势急迫、形症俱实、邪在肠胃、必须速除,而且是可以从下窍而出者。消法所治,主要是病在脏腑、经络、肌肉之间,邪坚病固而来势较缓,属渐积形成,且多虚实夹杂,尤其是气血积聚而成之瘾瘕痞块、痰核瘰疬等,不可能迅即消隙,必须渐消缓散。消法也常与补法、下法、温法、清法等其他治法配合运用,但仍然是以消为主要目的。
5.吐法
吐法是通过涌吐的方法,使停留在咽喉、胸膈、胃脘的痰涎、宿食或毒物从口中吐出的一类治法。适用于中风痰壅,宿食壅阻胃脘,毒物残留胃中,痰涎壅盛之癫狂、喉痹,以及霍乱吐泻不得等,属于病位居上、病势急暴、内蓄实邪、体质壮实之证。因吐法易伤胃气,故体虚气弱、妇人新产、孕妇等均应慎用。
6.清法
清法是通过清热、泻火、解毒、凉血等作用,以清除里热之邪的一类治法。适用于里热证、火证、热毒证以及虚热证等里热病证。由于里热证有热在气分、营分、血分、热壅成毒,以及热在某一脏腑之分,因而在清法之中,又有清气分热、清营凉血、清热解毒、清脏腑热等不同。热证最易伤阴,大热又易耗气,所以清热剂中常配伍生津、益气之品。若温病后期,热灼阴伤,或久病阴虚而热伏于里的,又当清法与滋阴并用,不可纯用苦寒直折之法,否则热必不除。至于外感六淫之邪所致的表热证,当用辛凉解表法治疗(已在汗法中讨论,不在此列)。
7.温法
温法是通过温里祛寒的作用,以治疗里寒证的一类治法。里寒证的形成,有外感、内伤的不同,或由寒邪直中于里,或因失治误治而损伤人体阳气,或因素体阳气虚弱,以致寒从中生。同时,里寒证又有部位浅深、程度轻重的差别,故温法又有温中祛寒、回阳救逆和温经散寒的区别。由于里寒证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往往阳虚与寒邪并存,所以温法又常与补法配合运用。至于寒邪伤人肌表的表寒证,当用辛温解表法治疗(已在汗法中讨论,不在此列)。
8.补法
补法是通过补益人体气血阴阳,以主治各种虚弱证候的一类治法。补法的目的,在于通过药物的补益,使人体气血阴阳虚弱或脏腑之间的失调状态得到纠正,复归于平衡。此外,在正虚不能驱邪外出时,也可以补法扶助正气,并配合其他治法,达到助正祛邪的目的。虽然补法有时可收到间接祛邪的效果,但一般是在无外邪时使用,以避免“闭门留寇”之弊。补法的具体内容甚多,既有补益气、血、阴、阳的不同,又有分补五脏之侧重,但较常用的治法分类仍以补气、补血、补阴、补阳为主。
须要注意的是,上述八种治法,适用于表里、寒热、虚实等不同的证候。对于多数疾病而言,病情往往是复杂的,不是单一治法能够符合治疗需要的,常须数种治法配合运用,才能驱邪不伤正,照顾全面,所以虽只有八法,配合运用之后却变化多端。正如程钟龄在《医学心悟》中说“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因此,临床上能够针对具体病证,灵活运用八法,使之结合病情,方能收到满意的疗效。

第3题:

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参考答案:

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以债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整对象,其深层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产流转关系。合同法调整的是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映的是平等主体件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具体体现着财产从一个民事主体到达另一个主体的合法转移过程。合同法作为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规定和反映的是社会财产或其他劳动成果从生产领域移转到交换领域,并经过交换领域进入消费领域,其内容主要表现为转移已占有的财产,转移的目的或是实现对财产的占有,或是创造一个新的占有。因此,合同是当事人处分财产或获得财产的重要法律手段,充分反映着流通领域内的财产运动状态。合同法则通过确认和保障合同当事人正当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而对这种财产流转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现阶段,合同法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
合同法的具体作用主要表现在:㈠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㈢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4题:

如何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正确答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就是为了干预经济的。资产阶级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主要以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为核心的。此外,还有产品质量法、计量法、许可证法、资源法等。
第二、国家在经济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此种经济关系的特点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实行宏观调控,使经济各部门运行协调,使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平稳。这方面的法律有预算法、计划法、产业政策法、金融法、价格法、税法等。
第三、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经济组织除了公司、合伙、独资外,还有非法人团体、分支机构等。规范经济组织的法律,是为了防止垄断组织的出现,从组织上保证市场经济顺利发展。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合伙法、独资法等。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经济法是对经济关系直接调整的法律,但经济法并不也不可能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它只能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的经济关系是政府在管理、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和体现国家意志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第5题:

如何理解共视对比定时法。 


正确答案:在两个测站A和B上各安设一台GPS信号接收机,在相同的时间内 观测同一颗GPS卫星。通过数据传输而将测站A的用户钟差送到测站B,对两个共视用户的钟差进行比对,从而测定用户时钟的偏差。这种利用GPS信号进行时间传递的方法,称为共视对比定时法。

第6题: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人效法大地,大地则效法于天,天效法于道,道按照自生本来的状态运行。

第7题:

如何理解大量观测法?


正确答案:所谓大量观测法就是对所研究的客观现象总体中的全部或者足够多的个体进行观测以达到正确认识总体的目的。大量观测法不是一种具体的应用方法,而是研究客观现象总体数量特征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原则,是统计研究的指导原则。大量观测法要求在通过实验法或者调查法收集原始资料时遵循大量实验和大量调查的原则。对于规模小、个体集中等简单总体进行统计研究,有可能做到对所有个体全部进行观测。比如对一个班组的职工或一个班级的学生这样的总体,就有可能逐个观测。但是对于规模大、个体分散等复杂的总体进行统计研究时,通常不可能做到对所有个体全部进行观测。有时虽然能全部观测,但需要付出很高的代价,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往往不需要对所有个体全部进行观测。比如对于在一个大城市里居住的全体居民或全国人口这样的总体,就不必对所有个体逐个进行观测。取而代之的是选择足够多的个体进行非全面观测。观测的个体越多,对总体的认识就越准确,选择多少取决于统计和统计研究对象的特点、统计要求以及客观条件等多方面因素。采用大量观测法是由于统计研究对象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如果只选择个别或者少数个体进行观测,甚或挑选个体时带有某种倾向性,就难以得到关于事物总体数量特征的正确结论。
再进一步延伸,在研究某个现象发展变化规律时,也需要收集足够多的时间点上的资料,在进行综合评价时,也要全面考虑影响评价值的因素,这也是体现了大量观测法的思想和原则。

第8题:

如何理解“末法”?


正确答案: 从原始佛法方面来讲,是没有正法、相法与末法之分的,因为真正的法,就是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必然如此,法就是真理,真理是超越时空的。当法在你面前,你没有看到,有等于没有,于是就变成末法,所以真正的末法就是没有见到法。

第9题:

如何理解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


正确答案: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指它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
社会本位要求经济法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无论国家还是企业,都必须对社会负责,都必须对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负责,在对社会共同尽责的基础上处理和协调好彼此之间的关系。在整体上,国家代表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但在具体经济过程和经济关系中,它是以具体国家机关或者某种经过授权的组织,作为特定的物质利益实体和社会组织的身份、地位出现的。在具体经济关系中,国家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和权利,对社会负责,不得以不当或过度的行政权力和长官意志,妨碍或损害市场主体及非国有主体依法行使权利,不能非法损害和侵吞其他主体的物质利益。企业和个人等经济主体也要对社会负责,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不得片面强调自身局部利益,置社会利益于不顾,借口对抗行政干预而损害他人或社会整体利益。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不是不讲权利,只讲责任。相反,它强调并全面贯彻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它主张要正确把握权利、义务设置的出发点和基础,理解权利的来源和获取、行使的条件。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企业、个人等,都要首先对社会负责,在对社会尽责的基础上享有权利、获得利益。因此,社会本位不是义务本位,更不是企业或个体义务本位。社会本位的思想是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反映社会进步的要求的。

第10题:

什么是借贷记账法?如何理解借贷记账法“借”、“贷”两字的含义?


正确答案: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一种记账方法,是各种复式记账方法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方法。
“借”、“贷”两字的含义,最初是从借贷资本家的角度来解释的,即用来表示债权(收进)和债务(放出)的增减变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扩展到财产物资、经营和损益等,记录其增减变动情况。这样,“借”、“贷”两字就逐渐失去原来的含义,而转化为纯粹的记账符号。因此,现在讲的“借”、“贷”,已失去原来的字面含义,只作为记账符号使用,用以标明记账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