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此批货物由巴拿马籍货轮

题目
问答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此批货物由巴拿马籍货轮"莱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莱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新加坡籍货轮"尼娜"号相撞。 若有关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何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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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德国甲公司和法国乙公司签订一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医疗仪器,合同中明确规定该仪器是出租给中国丙公司的,并将安装在河南某市医院,由甲公司负责调试和培训技术人员。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甲公司和乙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因丙公司为承租人

    B.德国法,因甲公司为卖方

    C.法国法,因乙公司为出租人

    D.德国法和法国法,因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A。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律。

第2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有关合同争议适用中国法律。 若两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应适用( )。

A.中国法律

B.法国法律

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D.中国或法国法律


正确答案:A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一般情况下,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除非有特殊规定,涉外(国际)合同适用什么法律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选择,充分贯彻意思自治的精神。本题中,两公司已就合同争议约定适用中国法律,那么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当然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第3题:

中国碧海公司向在甲国注册的蓝天公司出售一批冰箱,合同约定碧海公司须在蓝天公司在乙国的住所地交货.合同约定有关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纠纷,蓝天公司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碧海公司,则关于本案中我国法院应适用的法律正确的是:( )

A.中国法,因为应适用卖方所在地法

B.1甲国法,因为蓝天公司是甲国法人

C.乙国法,因为乙国是买方住所地

D.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因为这是国际货物买卖


正确答案:C
37.答案:C 考点:国际货物买卖法律适用讲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的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住所地的法律,所以选C

第4题:

中国甲公司与荷兰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设备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荷兰法律,此批货物由韩国籍货轮“西米”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西米”号在公海航行时与加拿大籍货轮“门特”号相撞。“西米”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西米”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曾突遇特大暴风雨,使部分设备湿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些?( )。

A.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如果在中国法院审理,则适用荷兰法

C.“西米”号采取的自愿搁浅措施所引起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D.暴风雨造成的设备湿损属于共同海损


正确答案:AC

 【考点】共同海损的范围
  【详解】根据《海商法》第273条第2款、第193条、第51条第3项的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本案中,“西米”号采取的自愿搁浅措施所引起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C

第5题:

中国碧海公司向在甲国注册的蓝天公司出售一批冰箱,合同约定碧海公司须在蓝天公司在乙国的住所地交货。合同约定有关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纠纷,蓝天公司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碧海公司,则关于本案中我国法院应适用的法律正确的是:( )

A.中国法。因为应适用卖方所在地法

B.甲国法。因为蓝天公司是甲国法人

C.乙国法。因为乙国是买方住所地

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因为这是国际货物买卖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的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住所地的法律,所以选C。
【相关考点梳理】2007 年 《合同适用司法解释》第 5 条:“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1)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3)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4)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5)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6)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
(7)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8)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
(9)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10)建设工程合同,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
(11)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住所地法。
(12)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
(13)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
(14)债券的发行、销售和转让合同,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
(15)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举行地法。
(16)行纪合同,适用行纪人住所地法。
(17)居间合同,适用居间人住所地法。

第6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98 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德国法,此批货物由新加坡籍货轮“比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比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丽莎”号相撞。“比西”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比西”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曾突遇特大暴风雨,使部分仪器湿损。

第 97 题 上述各方当事人如发生诉讼,下列关于法律适用问题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C.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D.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德国法


正确答案:AD
 【考点】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解析】《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题中,由于碰撞发生在公海上,且两船舶属于不同国籍,故应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即适用中国法。按照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的准据法首先按意思自治原则确定,本题中甲乙之间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德国法,因此,C不正确,D正确

第7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设备的合同,双方约定合同项下的一切争议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解决。货物由中国籍货轮“大星”号承运,并投保平安险。“大星”号在太平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天娜”号发生碰撞事故,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表述正确的选项有下列哪几项?( )

A.如果“大星”号与“天娜”号的碰撞案件在中国法院审理,那么应适用中国法律

B.本案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解决

C.如果甲、乙之间就该批设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适用美国法律

D.如果甲、乙之间就该批设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AC
依我国《海商法》第273条第2款的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A正确,B错。依照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l款的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经在合同中选定了美国法作为合同的准据法,那么美国法应予以适用,C正确,D错误。

第8题:

我国甲公司和法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个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与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法国法。该批货物由中国公司交由巴拿马籍的船舶承运。途中,该船遇到大风浪,导致部分货物受损。继续行进中,该船又与新加坡的一艘船发生了碰撞。货物运抵法国时,乙公司发现货物受损严重,不愿意接受货物。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适用的法律是:( )

A.如果该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当适用中国法

B.如果该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当适用碰撞地法

C.如果双方就货物不合格问题发生争议并在中国法院审理,则应适用中国法

D.如果双方就货物不合格问题发生争议并在中国法院审理,则应适用法国法


正确答案:BD
【考点】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解析】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碰撞,如果是同一国籍的船舶,无论碰撞发生在何地,都适用 船旗国法律。不同国籍的船舶碰撞,适用侵权行 为地法。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损害 结果发生地。因此,应当适用碰撞地法。涉外合 同当事人已经约定了合同的适用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审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时,如 货物不合格问题。应当适用法国法。

第9题: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粮食的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英国法,此批货物由新加坡“KALA”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KALA”号在太平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NEXE”号相撞,“KALA”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后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遭遇暴风雨,使部分粮食湿损。下列关于一切险责任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 A.“KALA”自愿搁浅的损失 B.因暴风雨使粮食湿损 C.一切险包括外来原因所致的部分损失 D.一切险包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损


正确答案:ABCD
一切险除包括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 部分损失,所以CD两项正确。A属于平安险,B属于水渍险,均包括在一切险内。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水果,由丙公司进行运输,乙公司支付运费。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 )

A.甲公司所在地
B.乙公司所在地
C.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D.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由乙公司支付运费,并不意味着乙公司交付货物的债务为赴偿之债,因此合同对合同履行地并无约定。甲乙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41条应优先《合同法》第62条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因此货交第一承运人时的地点为货物的交付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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