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归纳或提出问题的角度来研究和确定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从方法或学派的角度来研究和确定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选择相关重大主题。并把这些重大主题系统化后来确定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以上所述做法均不是
第1题:
关于法理学,以下选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A.法理学思考和研究法律现象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
B.法理学研究法律现象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
C.法理学从微观的、局域的角度研究法律现象
D.法理学研究的立足点和参照系应完全脱离本国法的历史和现实
第2题:
A.与其他同类研究比较
B.探讨原因,阐述研究的实际意义和获得的倾向性意见
C.分析在理论创新、实验设备条件、标本收集范围和方法等方面的局限
D.发现尚待解决的问题和如何解决的办法
第3题:
如何理解法理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确定性和开放性。
法理学作为一门法学分支学科,的确有自已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但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既不可能是单一的,也不可能是静止的,而应当是开放的,应当是确定和开放两方面的统一。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它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需要有相当程度的确定性和普遍性,它应当以一般的和抽象的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的事物为研究对象,它的研究视野和研究触角不受具体的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的事物的限制,古今中外凡是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的事物,法理学都可以研究。
另一方面,就各种法理学的个性、特殊性或具体情况而言,其研究对象和范围则可以有差异或区别,即可以有不确定的一面。各种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通常总是容易同一定的时空条件或环境相联系,总是容易随一定的时空条件而变迁,也总是因不同的人物和学派而有差异。但无论就法理学的共性还是个性而言,都应当是确定和开放的统一,所研究的问题都应当既有确定的一面,又具有开放性。事实上,不同的法理学、不同的法理学流派和人物,关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的阐述,总是体现出这种两重性。
第4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第5题: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主要区别在于
A.法理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B.法理学提供的是法律的一般思想,而不是法律的具体知识
C.法理学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
D.法理学概括和阐述法学的基本范畴
第6题:
简述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第7题:
监理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阐述需求分析的目标和需求分析阶段研究的对象。
第8题:
简述法理学研究对象。
法理学不同于其他法学学科之处在于,法理学研究从宏观的、整体的角度来研究法律现象,而不是从微观的、局域的角度研究法律现象。或者说,法理学思考和研究法律现象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而不是法律现象某一领域或方面的具体问题。所谓一般性问题,就是指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体系,包括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在内的法律运行全过程,以及古今中外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及其各个发展阶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第9题:
第10题: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