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2006年7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成立一家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四方约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出资40万元,乙以货币出资35万元,丙以非专利技术出资25万元。丁以劳务出资。在经营过程中,乙与甲、丙发生分歧,决定抽回其出资,甲、丙不同意,丁未发表意见。乙于是决定将出资转让给戊,但是甲、丙不同意,但乙仍将其出资转让给戊。年终分红时,甲、丙未分红给戊,戊遂诉至法院。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
A.10万元
B.20万元
C.50万元
D.100万元
第2题:
(四)
青山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建筑材料买卖,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甲、乙、丙、丁、戊是青山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分别为6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出资比例为60%、20%、10%、5%、5%。
请回答下列问题:
公司成立后,乙、丙、丁、戊已经足额缴纳出资,只有甲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负有补足其差额的责任
B.乙、丙、丁、戊负有连带责任
C.甲对乙、丙、丁、戊负有违约责任
D.乙、丙、丁、戊不负连带责任
第3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6~98 问题: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甲、乙拟以货币出资,分别为20万元和40万元,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10万元,丁拟以劳务出资,戊以技术成果出资,作价25万元。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第 96 题 下列关于丁、戊的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法规并未禁止以劳务出资,因此,丁以劳务出资合法
B.劳务出资不符合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丁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
C.由于货币出资金额已达到法定最低比例限额,故戊以技术成果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D.对戊的出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第4题:
第5题:
甲、乙、丙三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200万元出资,乙以商标权评估作价50万元出资,丙以专利权作价50万元和货币200万元出资,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是符合规定的。( )
第6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春晖服装公司,注册资本 6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210万元出资;丙以其商标专用权出资,作价150万元;丁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60万元。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公司由丙担任财务负责人。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萧条,已欠银行贷款3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服装公司经营赢利较好的西服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雅泰服装厂。后来春晖服装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全部股份转让给罗丝公司。雅泰服装厂继续生产经营但严重亏损。
春晖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其中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 )。
A.120万元
B.150万元
C.180万元
D.300万元
第7题:
A.不予追究,因为公司已成立
B.应当由乙补足,甲、丙不承担责任
C.应当由乙补足,公司登记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D.应当由乙补足,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第8题:
六、(本题22分)
案情:甲、乙、丙、丁、戊打算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3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价io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25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5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5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庚。
问题: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4.乙转让股份给庚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5.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5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第9题:
甲、乙、丙、丁四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以一项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乙以其注册商标出资,作价70万元,丙和丁分别以实物和货币出资。该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应为( )。
A.250万元
B.350万元
C.480万元
D.600万元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