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17周岁,某中外合资企业工人,1992年1月,她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5000元的项链。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

题目
问答题
某甲17周岁,某中外合资企业工人,1992年1月,她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5000元的项链。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因此,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回答下列问题。甲与百货公司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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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1999年1月,某甲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镶钻白金项链。当时,某甲17周岁,是某外企的在职职工。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该百货公司,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不下。

问:(1)甲可否与百货公司进行这一的买卖行为?为什么?

(2)在此买卖关系中,百货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为什么?

(3)如果甲是15周岁的在校学生,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1)可以。因为,甲虽然未满18周岁,但她已是外企职工,能够以自己的收入为其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能够以自己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她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有资格与百货公司进行这一买卖行为。
(2)符合。从题意上看,双方平等自愿,商品符合质量标准,双方主体资格都合格,行为的内容、方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所以,买卖行为有效。
(3)不能当然有效,此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的态度。因为,15周岁的自然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上万元的交易活动显然已超出了其能力可及的范围,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不相适应。但并非一定无效,若其父母予以追认,则有效;其父母拒绝追认,则行为无效,应当退货还款。

第2题:

某甲16岁,交通民警在纠正交通违章时将其打伤。若提起行政赔偿,该案的赔偿请求人是( )。

A.甲的父亲

B.甲的母亲

C.甲的兄弟姐妹

D.甲某本人


正确答案:D
受行政侵权行为损害的任何公民在实体上都具有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受害公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行政赔偿请求人仍为本人,法定代理人只是代为行使。

第3题:

某甲有两子甲文和甲武,甲文有一子甲小文。某甲在公证遗嘱中表示所有遗产由甲文继承。甲文得知后自书遗嘱:自己所有财产留给甲小文,所有从父亲处继承的遗产归弟弟甲武所有。某甲得知后十分感动,在甲文遗嘱下加注“按甲文意思办,但要留给甲小文10万”。甲文不久去世,某甲也悲伤离世。问:如何继承?


参考答案:

本案存在代位继承问题。
甲文先于某甲死亡,甲文应继承部分由甲小文继承。某甲修改甲文遗嘱的行为无效,不用考虑。但我们容易忽略的是当甲文死亡后,某甲的公证遗嘱就失效了。因为,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的子女不得依遗嘱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


第4题:

17周岁的某甲在现场观看大型文艺表演时,因讨厌某歌星,遂多次向场内投掷饮料瓶,经制止不听,后被扭送公安机关。现查明甲为初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甲的行为应()。

  • A、批评教育
  • B、不予处罚
  • C、可以裁决拘留但不执行
  • D、可以罚款

正确答案:C

第5题:

甲在珠宝店柜台前试戴一条价值8000元的金项链,趁营业员不注意,用一条假的同款式项链掉包,然后称不满意项链款式,扬长而去。甲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中的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对窃取的方法没有限制,只要行为人自己没有被被害人发觉而取得的,就是秘密窃取。C项中甲的调包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属于盗窃。
因此,选择C选项。

第6题:

甲是某企业的职工。2005年1月,甲刚过完17周岁生日,即用其工资积蓄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宝石项链。在交易中,双方意愿表达真实,项链也没有质量问题。目前,甲仍在该企业供职,收人稳定,每月2000元。

甲回家后,其父对女儿的消费行为非常生气,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

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该百货公司,以女儿尚未成年

为由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

不下。

问:(1)甲与百货公司实施的这一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甲是17周岁的在校学生,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1)甲与百货公司实施的这一买卖行为是有效的(2分)。因为,甲虽然未满18周岁,但
  她已是企业职工,能够以自己的收人为其主要生活来源<2分)。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能够以自己的收人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她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有资格与百货公司进行这一买卖行为。从题
  目给出的条件看,双方平等自愿,商品符合质量标准,双方主体资格都合格,行为的内容、方式
  均符合法律规定,所以,买卖行为有效。
  (2)不能当然有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效力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的态度。因为,
  17周岁的自然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上
  万元的交易活动显然已超出了其能力可及的范围,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不相适应。但
  并非一定无效,若其父母予以追认,则有效;其父母拒绝追认,则行为无效。甲的父亲如拒绝追
  认,该行为即无效,商店应当退货还款。

第7题:

甲系精神病人,有亲属如下:母亲,75 周岁,瘫痪在床;弟弟,48 周岁,工人;儿子,20 周岁,在校大学生;女儿,17 周岁,无业。甲的监护人应为

A.甲母
B.甲弟
C.甲子
D.甲女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一、二、三、四、五项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8题:

甲某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重点高中,甲某母亲在未经父亲同意的情况下,为甲某选择了重点高中,并交纳了3万元的择校费。甲某母亲事后同甲某父亲交涉,要求其承担择校费的一半,遭甲某父亲的拒绝。甲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父亲承担择校费的一半,甲某的主张应否得到支持?


参考答案: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但所支付的教育费应在必要的范围内。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教育费的承担以必要为限,上收费较高的私立学校、重点高中所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择校费,以及为子女报读昂贵课外辅导班或购买昂贵学习用具等所产生的费用,都不在必要的教育费之列。超出必要限度的教育费只能由支出方自行“买单’,除非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自愿承担。故甲某的母亲在未取得甲某父亲同意的情况下,选择较好的学校让甲某就读,并支付高额择校费,应由甲某的母亲自行承担。


第9题:

甲答应其养女乙,在乙的婚礼上当众赠给乙一条金项链。后乙办理了结婚登记,趁甲不在时,擅自将甲收藏的金项链拿走。甲因为已答应赠送项链,所以不可以要求乙返还金项链。( )


答案:错
解析:
《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题中,虽然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但金项链所有权并未转移,甲可以行使撤销权。

第10题:

某甲将钻石项链借给某乙使用,某乙以市价卖给某丙,丙不知道该钻石项链非乙所有,某甲发现后要求某丙返还原物,某丙()。

  • A、有返还义务
  • B、没有返还义务
  • C、将原价款从某乙处要回,交给甲即可
  • D、将钻石项链交还某乙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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