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权能分治说
为了防止西方三权分立的流弊,实施五权宪法,孙中山提出了“权能分治”学说,他把国家权力分为“政权”与“治权”。“政权”指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治权”指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他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把“政权”交给人民管理,但又认为人民没有能力管理国家,应由有能力的专家组成政府,治理国家事务。若能权能分立,互相制约,各司其职,就能实现民主政治。
第2题: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含以下哪几种权能()
A、占有权能
B、使用权能
C、收益权能
D、处分权能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五权宪法“的核心是()。
第5题:
A、总统
B、议会
C、政府
D、人民
第6题:
“权能分治”学说
是孙中山在《五权宪法》中体现的法律思想。其核心是把政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为“能”,故称“权能分治”。人民的“政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这是人民管理官吏的权)、创制权、复决权(这是人民管理法律的权)等四权。
第7题:
第8题:
清末法律改革的指导方针是()
A.中体西用
B.权能分治
C.中外通行
D.应经合义
第9题:
第10题:
简述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