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当然适用于()。

题目
单选题
婚姻法规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当然适用于()。
A

离婚后的父母与其子女

B

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

C

继父母与继子女

D

养父母与养子女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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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完全收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养子女自收养之日起,取得养父母的婚生子女的身份

B.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C.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

D.养子女在与养父母之间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同时,部分保留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答案:D

第2题:

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后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的?


参考答案: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3题:

2008年老张夫妇收养了3岁的豆豆,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豆豆与其亲生父母及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B.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C.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豆豆的亲生父母与老张夫妇协商确定

D.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B
【答案】B。本题考核的是收养的效力。收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问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与子女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其原有的权利义务已因收养的成立而解消。因此,豆豆与其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消失,与养父母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4题:

2007年屠某夫妇收养了四岁的芳芳,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芳芳与其亲生父母及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芳芳的亲生父母与屠某夫妇协商确定
B.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C.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D.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答案:C
解析:
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身份关系,他们彼此之间产生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的法定权利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5题:

在我国,下列()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A、继父母与继子女

B、父母与婚生子女

C、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D、养父母、养子女


参考答案:BCD

第6题: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受其抚养教育的

第7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参考答案:正确

第8题:

2008年老张夫妇收养了三岁的豆豆,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豆豆与其亲生父母及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B.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C.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豆豆的亲生父母与老张夫妇协商确定

D.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B

第9题:

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错误

第10题:

2007年屠某夫妇收养了四岁的芳芳,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芳芳与其亲生父母及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芳芳的亲生父母与屠某夫妇协商确定
B: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C: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D: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答案:C
解析:
收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与子女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其原有的权利义务已因收养的成立而解消。因此,芳芳与其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消失,与养父母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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