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吴永安    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公司)于1992年

题目
问答题
原告: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吴永安    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公司)于1992年元月获得“KELON”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自1992年起将该商标用于其所生产销售的家电商品上。1997年9月,吴永安开办的永安制衣厂(个体工商户)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kelon.com.cn”域名,并取得注册登记证书。 1997年底,科龙公司曾与吴永安商谈有关“KELON”域名注册事宜,吴永安向科龙索取80万元的转让费,遭到科龙拒绝。1998年元月,吴永安发送传真给科龙公司,称:“为了尽快了结关于科龙域名的争议权,永安制衣厂要求对方作为补偿现金五万元,即放弃争议权。”科龙公司遂以吴永安为被告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原告科龙公司诉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科龙公司于1992年元月取得了“KELON”商标专用权。1997年下半年,科龙公司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申请以“KEL0N”注册商标作为域名登记时,发现由被告吴永安开办的永安制衣厂已使用“KELON”作为自己的域名注册,被告恶意抢注域名后又借此向科龙公司索要所谓域名补偿费,诈取非法利益。故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吴永安注册“KELON”域名属于恶意侵权行为,判决其立即停止使用“KELON”域名。在法庭上,原告诉称被告的抢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商标权、商号权和使用商标商号注册域名的权利),故请求人民法院什么是域名,有什么意义?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00年5月,中国最大的洗衣机生产企业小天鹅集团和中国最大的冰箱生产企业科龙宣告结盟,两大集团作出此决定的原因有( )。

A.进行市场垄断

B.共享资源

C.共担风险

D.互补优势


正确答案:BCD
解析:A明显是错误的。

第2题:

1985年至1994年的10年间,海尔与科龙两家企业的业绩差距不大。然而,科龙立足于把产量做大,海尔立足于把品牌做高,从1995年开始,海尔远远地超过了科龙。这是()的成功案例。

A求利

B取势

C利用产业变动之势

D弱者借强者“势”


参考答案:B

第3题:

生产容声牌冰箱的广东科龙公司1993年投资建成了空调器厂,这种发展新业务的方式属于()

A、收割

B、发展

C、放弃

D、维持


参考答案:A

第4题:

龙眼肉来源于无患子科龙眼的()。


正确答案:假种皮

第5题:

广东容声牌BYD--165B型是第三次设计的有效容积为165升的电机压缩式家用冷藏冷冻箱。


正确答案:错误

第6题:

根据本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出台后,督察的第一批央企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和()。

A、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B、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C、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D、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答案:D

第7题:

宋元的眼科专著有《秘传眼科龙木论》、()、《原机启微》。


参考答案:《银海精微》

第8题:

1988年,广东()集团公司拉开中国企业导入CI的序幕。

A.康恩贝

B.乐百氏

C.科龙

D.太阳神


参考答案:D

第9题: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 A、神宁集团
  • B、宁煤集团
  • C、神华宁夏煤业集团
  • D、宁煤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C

第10题:

原告: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吴永安    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公司)于1992年元月获得“KELON”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自1992年起将该商标用于其所生产销售的家电商品上。1997年9月,吴永安开办的永安制衣厂(个体工商户)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kelon.com.cn”域名,并取得注册登记证书。 1997年底,科龙公司曾与吴永安商谈有关“KELON”域名注册事宜,吴永安向科龙索取80万元的转让费,遭到科龙拒绝。1998年元月,吴永安发送传真给科龙公司,称:“为了尽快了结关于科龙域名的争议权,永安制衣厂要求对方作为补偿现金五万元,即放弃争议权。”科龙公司遂以吴永安为被告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原告科龙公司诉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科龙公司于1992年元月取得了“KELON”商标专用权。1997年下半年,科龙公司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申请以“KEL0N”注册商标作为域名登记时,发现由被告吴永安开办的永安制衣厂已使用“KELON”作为自己的域名注册,被告恶意抢注域名后又借此向科龙公司索要所谓域名补偿费,诈取非法利益。故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吴永安注册“KELON”域名属于恶意侵权行为,判决其立即停止使用“KELON”域名。在法庭上,原告诉称被告的抢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商标权、商号权和使用商标商号注册域名的权利),故请求人民法院什么是域名,有什么意义?


正确答案: 所谓域名是网络设备和主机在互联网中的字符型地址标识。 首先,域名是一种资源,能给注册人带来利益
其次,域名是一种智力成果,具备知识产权的基本特性 最后,“域名抢注”是否应该受到法律制止
抢注人的抢注行为剥夺了其利用商标或商号注册域名的最直接方式,使其利用商标或商号注册域名的权利无法得以全部实现,损害了其在网络资源方面的利益。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