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自然人国籍冲突的概念及其解决方法。

题目
问答题
简述自然人国籍冲突的概念及其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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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自然人国籍冲突的概念及其解决方法。


参考答案:

(1)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分为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种。国籍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国籍的情况,消极冲突是指一个人没有国籍的情况。
(2)关于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当当事人具有的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内国国籍优先。第二,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以上的国籍都是外国国籍时,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以取得在先的国籍优先;以取得在后的国籍优先;以当事人惯常居所或住所所在国的国籍优先;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或者说以它的“实际国籍”决定其属人法。这种做法为许多学者和许多国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所采纳。我国也采用此种做法。
(3)关于国籍的消极冲突,一般主张以其住所地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采其居所地法,如居所也不能确定,适用法院地法。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居住地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其住所地国法。


第2题:

简述自然人住所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参考答案:

(1)因各国法律对住所的具体规定以及对事实认定不尽一致,自然人的住所也与自然人的国籍一样存在法律冲突,并有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之分。住所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住所;而一个人同时无任何法律意义上的住所,则称为住所的消极冲突。
(2)自然人住所冲突的解决。
①发生内国住所与外国住所间的冲突时,以内国住所优先,而不管它们取得的先后;
②发生外国住所之间的冲突时,如果它们是异时取得的,一般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优先,如果是同时取得的,一般以设有居所或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国家的住所为住所.对于住所的消极冲突的解决,一般以当事人的居所代替住所;如果无居所或居所不明时,一般把当事人的现在所在地视为住所。


第3题:

简述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参考答案:

对于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各国在立法和实践中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解决:
(1)一个人同时既具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时,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按照“内国国籍优先的原则”,以内国法为当事人的本国法。
(2)当事人的双重或多重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实践不一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第一,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第二,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第三,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国籍优先,即适用当事人“实际国籍”所属国法为基本国法,这是当今较有影响的一种理论,为许多学者所赞同。


第4题:

试论国际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方法。


正确答案: 1、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就是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所涉各国立法不同且都有可能对它进行管辖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2、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产生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a、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b、是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
c、是司法权的独立。
d、是国家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承认蓑涉外法的域外效力。
3、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a、以本国的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
b、依统一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
c、依统一实体法解决法律冲突。
4、目前上述三种调整方法各有其优势与缺陷,在解决国际民事法律冲突都是不可或缺的。

第5题:

简述自然人国籍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


正确答案: ①当事人是否具有外国国籍是判断某一民事关系是否是涉外民事关系的根据之一;
②国籍是指引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的一个重要连续因素;
③国籍又是国家对于在外国的侨民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时,作为原告而回到祖国来进行诉讼时行使管理权的一种依据。

第6题:

试述国际私法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参考答案:

对自然人国籍冲突,根据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的不同情形,各国实践采取的解决办法和原则不同。
(1)解决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第一,一个人同时既具有内国国籍,又具有外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多主张以内国国籍优先,以内国法为该人的本国法,不论这几个国籍是同时取得还是异时取得的。这就是“内国国籍优先原则”,且已被各国普遍接受。
第二,在当事人具有的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实践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做法: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原则,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原则,与当事人有最密切关联的国籍优先原则。
(2)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的解决原则和办法:对于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问题,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采取一致原则,即主张以无国籍人的住所地国国籍为其国籍,以住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当事人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时,以其居所所在地国为其国籍国,以居所所在地法为其本国法。如果当事人的居所也不能确定时,多数国家的法律未作规定,司法实践既有主张以当事人所在地国家为准,也有主张尊重当事人意愿,以当事人意思自治来决定其国籍和本国法。


第7题:

师生冲突的产生及其解决方法?
师生冲突的产生:师生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就是一组矛盾,处理不好就会发生冲突。师生冲突的解决方法:
第一,教师用民主的态度对待学生,热情耐心地帮助学生,使学生不断加深对教师的了解。
第二,在师生冲突不可避免时,教师要冷静,防止冲突加剧。
第三,在冲突中,教师应该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找出冲突的症结和自己思想方法与工作上的不足,不能采取强制的做法。
第四,教师不能为了解决师生冲突而放弃原则,屈从于学生的压力。

第8题:

简述识别冲突的含义及其产生原因和解决方法。


参考答案:

(1)识别冲突的概念。
(2)产生原因:不同国家往往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不同国家对同一问题规定的冲突规范具有不同含义;不同国家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因而可能援引不同的冲突规范。
(3)解决方法主要有:法院地法说;准据法说;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个案识别说;折衷说;功能定性说等。


第9题:

简述国籍的概念及其对个人和国家的意义。


正确答案: 国籍就是个人作为某一国家的国民的法律资格。
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国籍对个人和国家都有重大意义:
(1)国籍是国家区分本国人和外国人、确定国家属人管辖权的依据。
(2)国籍是确定个人法律地位的根据。
(3)在战时通常以国籍来决定某人是否为敌国国民。

第10题:

简述我国关于自然人国籍和住所的规定。


正确答案:关于自然人国籍的规定:我国《国籍法》采取双系血统主义确定国籍和坚持“一个国籍”的原则,父母双方或任意一方为中国国民,本人都具有中国国籍,不承认中国公民的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关于自然人住所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的相关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当事人住所不明或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