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17周岁。某日赴宴后,宋某酒醉,独自回家途中遇蒙面人(毛某)持刀抢劫,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毛某胸部猛刺几刀,

题目
单选题
宋某,17周岁。某日赴宴后,宋某酒醉,独自回家途中遇蒙面人(毛某)持刀抢劫,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毛某胸部猛刺几刀,致毛某当场死亡,随后宋某酒醒,向公安机关自首。对于宋某的行为,属于中国刑法规定的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是()。
A

宋某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

B

宋某酒醉,意识不清。

C

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

宋某在杀人后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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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宋某自小父母双亡,在孤儿院长大。后来,宋某与阎某确立恋爱关系,阎某父母邀请宋某去其家里作客,才发现两家有亲戚关系,宋的生父与阎的祖母是同胞姐弟,宋某与阎某是表叔侄女关系,则( )

A.宋某与阎某不可以结婚,因为他们是亲戚关系

B.宋某与阎某可以结婚

C.宋某与阎某可以结婚,但是必须保证不生育子女

D.宋某与阎某不可以结婚,因为他们之间辈分不同


正确答案:B
《婚姻法》第7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己身或已身所生育的各代亲属。旁系血亲是指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所谓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己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宋某与阎某虽系旁系血亲,但已经超出了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范围。尽管辈分不同,但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可以结婚。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不管他们是不是决定不生育子女,者是属于法律所不允许结婚的范畴。虽然法律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是出于优生学的考虑,因为近亲结婚极易生育出有先天性遗传疾病的不健康的孩子。但是生育权是人类基本的权利,法律并不允许订立这样限制人身权利的合同。《婚姻法》对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也没有规定任何除外情况,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违反这一规定。因此,即使保证不生育子女,也是不允许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结婚的。

第2题:

某日,宋某驾车出游,途中见前面的车辆速度渐缓,遂与前一辆车保持5米左右的距离减速缓行,不想其后的梁某因为超速行车,来不及刹车,撞向宋某的车,导致宋某的车也往前撞向陈某的车,造成陈某的车严重损坏。为此,宋某特向律师咨询,如果你是律师,将如何回答?( )

A.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其行为虽然造成了陈某的损害,但是在主观上没有过错

B.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是宋某的车撞向的陈某的车而造成车严重损坏

C.宋某对陈某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梁某追偿

D.陈某的损失只能由宋某赔偿,梁某对此不负责任,因为梁某直接撞上的是宋某的


正确答案:A
A.解析:《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宋某本身没有过错,是由于第三人梁某超速驾车造成的。故不应有宋某承担赔偿责任。答案为A。

第3题:

宋某和刘某均为某批发市场摊主,因刘某曾向市场管理员检举宋某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的行为,宋某怀恨在心。一日傍晚,刘某正在收摊,宋某走过来有意碰倒刘某的摊子,并撸起袖子对刘某说:“别看你挺大个儿,跟我单挑你还差远了。”刘某顿时火起,抡拳打宋某,宋某挨了两拳后,一边喊:“可是你先动手的,”一边掏出事先拿好的三棱刮刀刺向刘某胸部和腹部,致使刘某重伤。

问:

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正确答案:

第4题:

某日凌晨,苏某潜入宋家准备盗窃,不料宋某临时回家,发现苏某大声喊叫。苏某用凶器袭击,宋某与之搏斗,被凶器击中后倒地不动,苏某认为宋某已死,从宋某身上搜得现金6800元,一条手链后逃离现场,对苏某的行为性质判断正确的是(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故意杀人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苏某入室盗窃过程中,遇到宋某,并使用暴力将宋某打倒,并拿走财物的行为,法律拟制为抢劫罪。因此选择B选项。
A项: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C项:故意杀人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D项:故意伤害罪: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第5题:

某日, 宋某驾车出游, 途中见前面的车辆速度渐缓, 遂与前一辆车于相距 5 米 左右之距 离减速缓行,不想其后梁某因超速行车,来不及刹车,撞向宋某的车, 导致宋某的车也往前 撞向陈某的车,造成陈某的车严重损坏。为此,宋某特向 律师咨询,如果你是律师,你将如 何回答?( )

A. 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其行为虽造成了陈某的损害,但在主观上没有 过错

B. 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因为是宋某的车撞了陈某的车而造成车严重损坏

C. 宋某对陈某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梁某追偿

D. 陈某的损失只能由宋某赔偿,梁某对此不承担责任,因为梁某直接撞的是宋 某的车


正确答案:A

第6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子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在本案中,王某前面的行为明显属于正当防卫;后宋某处于昏迷状态,对王某已不可能再造成任何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已经消失,所以其将宋某杀死属于故意杀人。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7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王某行为的性质是()。

A.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B.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正当防卫


参考答案:A

第8题:

下列关于抢劫罪说法正确的有( )。

A.陈某送快递到李某家中,见李某桌上放着钱包,临时起意将钱包拿走。李某发现钱包不见后抓住陈某,陈某将李某打晕后逃跑。陈某构成抢劫罪

B.朱某进入宋某家中盗窃后离开。刚出房间大门,被回家的宋某撞上。宋某欲抓住朱某,朱某一脚将宋某从楼梯上踢倒后逃跑。朱某构成抢劫罪

C.谢某扒窃陶某时未遂。陶某抓住谢某一只手,并大叫“小偷”。谢某将陶某打倒后逃跑。谢某构成抢劫罪

D.董某、刘某共谋盗窃,董某进入商场盗窃,刘某在外望风。董某被商场保安发现后将保安打晕后逃跑。董某、刘某构成抢劫罪


参考答案:ABC

第9题:

宋某持三棱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棱刮刀砸在宋某头部,宋某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棱刮刀将宋某杀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解析:宋某对王某持刀抢劫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在其实施过程中,王某夺刀并砸在宋某头部致使其昏迷的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是,在宋某昏迷失去侵害能力,即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王某将宋某杀死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而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

第10题:

张某,男,20周岁。某日酒后,张某指责其同事刘某不够朋友,引起争吵,在两人争吵推搡之中,张某掏出随身携带的自制匕首,朝刘某胸部猛刺几刀,致刘某当场死亡,张某杀人后回家睡觉,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依据中国刑法规定,张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犯罪
  • B、过失犯罪
  • C、意外事件
  • D、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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