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从境外走私了一批枪支弹药入境,为了安全起见,胡某找到他在乡下的朋友林某,托林某代为保管这批枪支弹药。林某满口同意,后

题目
单选题
胡某从境外走私了一批枪支弹药入境,为了安全起见,胡某找到他在乡下的朋友林某,托林某代为保管这批枪支弹药。林某满口同意,后胡某就将这批枪支弹药运到林某家的地下室藏起来,并付给林某1000元钱。林某的行为构成()。
A

储存枪支弹药罪

B

走私武器、弹药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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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胡某从境外走私了一批枪支弹药入境,为了安全起见,胡某找到他在乡下的朋友林某,托林某代为保管这批枪支弹药。林某满口同意,后胡某就将这批枪支弹药运到林某家的地下室藏起来,并付给林某1000元钱。林某的行为构成()。

A.储存枪支弹药罪

B私藏枪支弹药罪

C.走私武器、弹药罪的共犯


参考答案:C

第2题:

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两年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答案:D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遗失物的买受人不能取得该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可要求买受人返还该遗失物。遗失物的买受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向遗失物的出让人追偿。但是,遗失物在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上出卖的,两年后买受人可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本题中,胡某是在旧货市场上买下该手机的,能够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失主遭受的损失,只能要求拾得人予以赔偿。

第3题:

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经营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胡某返还之后,有权要求李某返还价款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胡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正确答案:B
参见《物权法》第l07条。根据该条规定,在通常情况下,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遗失物的买受人不能取得该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可要求买受人返还该遗失物。遗失物的买受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向遗失物的出让人追偿。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买受人返还遗失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以维护受让人对正当交易的合理信赖和合法利益。权利人支付的费用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追偿。

第4题:

林某在微信“朋友圈”发信息称欲低价出售二手汽车一辆,好友贾某看到后随即给林某打电话希望购买该汽车,但因资金不足,要求分期付款。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林某以20万元价格售予贾某汽车一辆,贾某在半年内分5次付款,每期4万元。在贾某付清全部货款前,林某保留汽车所有权。双方还约定,协商后的次日到林某居住地签订确认书。同时,林某提出自己因搬家需要继续使用该汽车,希望借用半个月,贾某表示同意。
<2>、关于林某与贾某之间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现实交付
B.拟制交付
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E.简易交付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动产交付。《物权法》规定了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四种形态。其中,后三者是现实交付的替代形式,通常合称为观念交付。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

第5题:

成某(男,19岁)与张某(男,17岁)原系初中同学。成、张二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待在家里,没有上班。成、张二人具有赌博、盗窃等恶习。2005年5月16日夜晚,成、张二人打起了初中时本班校花林某(16岁)的主意,预谋强奸林某。于是,成某、张某当晚约林某出来,谎称是初中同学聚会,将林某骗至成某家中。成某先提出与林某发生性关系,遭林某拒绝后强行将林某按倒在地,使用暴力将林某强奸。林某被强奸后大声哭喊。成某与张某害怕被人发现,遂用毛巾将林某的嘴堵住。之后,张某又强奸了林某,林某再次被奸后,仍然啼哭不止。于是,成某与张某密谋将林某杀掉以灭口。成某即狠勒林某的颈部,将林某勒昏。尔后,张某提议将林某放到附近的铁轨上,让列车将其轧死,制造林某卧轧自杀的假象。随后,成、张二人拿走林某身上的手表及少量人民币,用布袋将昏迷中的林某移至附近的铁轨上。不久,林某被运行的列车撞击挤压,造成心脏破裂内出血死亡。成某、张某二人作案后逃离现场,不久被抓获归案。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成某与张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成某与张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都是主犯。由于成某与张某二人是轮奸,应当按照强奸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本案中,被告人成某与张某合谋后将被害人放置于铁轨上,导致被害人被火车撞死,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成某与被告人张某作用相当,都是主犯。
(3)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是抢劫罪。本案中,被告人成某与张某在实施暴力行为之后,利用被害人处于昏迷的状态,劫走被害人的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成某与张某的作用相当,都是主犯。
(4)由于被告人成某与张某都是一人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三罪,所以应当数罪并罚。
(5)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被告人张某犯罪时不满l8周岁,系未成年人,所以对于张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6题:

汪某和郑某因承揽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追加林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入。案件审理过程中,汪某和郑某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中确定了林某承担一定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调解协议不需要征得林某的同意
B:该调解协议不能确定林某承担责任
C: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林某
D:林某反悔不影响调解书的生效

答案:C
解析:
【考点】调解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责任。详解:《民诉法解释》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与判决不同,由于调解书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调解书需要确定第三人承担责任的,需要征得第三人的同意,A选项不需要征得林某同意是错误的,B选项不能确定林某承担责任是错误的,所以,A、B选项错误。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所以,C选项正确。应当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反悔的,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应当及时判决,D选项错误。

第7题:

犯罪嫌疑人林某被逮捕后,可以在办案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人员有( )。

A、甲,系林某配偶
B、乙,系林某父亲
C、丙,系林某辩护人
D、丁,系林某姑父
E、林某

答案:A,B,C,E
解析:
本题考核强制措施的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8题:

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正确答案:D

第9题:

林某和赵某离婚,孩子林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与王某结婚,应负责履行林冰教育义务的是(  )。


A.林某

B.赵某

C.林某和赵某

D.赵某与王某

答案:C
解析:
父母虽然离异,但仍旧对孩子负有教育的职责。

第10题:

林某在微信“朋友圈”发信息称欲低价出售二手汽车一辆,好友贾某看到后随即给林某打电话希望购买该汽车,但因资金不足,要求分期付款。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林某以20万元价格售予贾某汽车一辆,贾某在半年内分5次付款,每期4万元。在贾某付清全部货款前,林某保留汽车所有权。双方还约定,协商后的次日到林某居住地签订确认书。同时,林某提出自己因搬家需要继续使用该汽车,希望借用半个月,贾某表示同意。
<1>、关于买卖合同的订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林某发布的售卖信息内容明确具体,则应定性为要约
B.针对贾某的要约,林某若同意则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C.在林某同意贾某报价时,该买卖合同成立
D.在林某与贾某签订合同书时,该买卖合同成立
E.该合同成立的地点为林某居住地

答案:B,D,E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订立。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须是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发出。(3)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4)要约须是受相对人承诺拘束的意思表示。所以选项A错误。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所以选项B正确。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所以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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