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律师实务?

题目
问答题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律师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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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涉外因素包含哪些内容?


参考答案:

(1)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既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涉外因素,即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
(3)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


第2题:

下列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叙述错误的是:()

A: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60日内答辩
B: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期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没有限制
D: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审结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可见,只有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才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30日内答辩,所以A项表述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期,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条、第176条规定的限制。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所以,本题应选A、B、D项。

第3题:

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


参考答案:

(1)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国家司法管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每一主权国家均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
(2)管辖权的确定是内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条件。
(3)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
(4)正确确定管辖权,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第4题:

什么是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律师实务?


正确答案: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的行政诉讼。律师接受涉外行政诉讼原告的委托,担任代理人,要把握原告的主体资格。律师在代理涉外行政诉讼第三人诉讼时,要注意如何确认第三人的问题。

第5题: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

  • A、必须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
  • B、必须亲自出庭进行诉讼活动
  • C、只能委托中国的律师代理诉讼
  • D、可以委托外国的律师代理诉讼

正确答案:C

第6题: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的当事人()为诉讼代理人。

A.必须委托中国的律师

B.必须委托外国的律师

C.可自愿选择委托中国律师或外国律师

D.可以委托一名中国律师,同时委托一名外国律师


正确答案:A

第7题: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60天内答辩
B: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长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间的限制
D: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答案:C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问题。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A项、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条、第176条规定的限制。所以D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项。

第8题:

下列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叙述正确的是:( )。

A.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期

B.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30日内答辩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审结

D.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没有限制


正确答案:C
《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迭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故只有C项是正确的。

第9题:

涉外律师实务的意义应该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1)它可以促进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
(2)它可以使外商增强投资的安全感;
(3)它可以使外来投资者、客商进一步了解大陆的开放政策和法律制度,了解一国两制的宏伟构想,进一步沟通中外工商企业家的联系,促进商贸活动;
(4)它可以促进招商引资。

第10题:

涉外律师实务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涉外律师实务应遵循的原则有:
(1)国家主权原则;
(2)同等和对等原则;
(3)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
(4)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原则;
(5)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