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的月收入为1500元,李四的月收入为3000元,可以得出李四的月收入是张三的两倍,这里采用的数据计量尺度是()

题目
单选题
张三的月收入为1500元,李四的月收入为3000元,可以得出李四的月收入是张三的两倍,这里采用的数据计量尺度是()
A

定序尺度

B

定比尺度

C

定距尺度

D

定类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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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三向李四购买了200台电视机,双方约定于2010年3月4日交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提前履行债务,在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可以拒绝

B.在李四不拒绝的前提下,张三提前履行给李四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李四自行承担

C.张三提前履行必须是全部履行不可以是部分履行

D.张三提前履行债务,在不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不可以拒绝


正确答案:AD
AD。解析:《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知,张三提前履行既可以全部履行也可以部分履行;提前履行给李四增加的费用'由张三负担;在不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不可以拒绝张三提前履行债务。AD项是正确的,BC项是错误的。本题应选AD项。

第2题:

李四被张三约着一起去看电影,李四去电影院没有等到张三,质问张三,张三说没有约过李四。这需要OSI安全体系结构的()机制。

A、访问控制

B、数据保密

C、数据完整

D、抗否认


参考答案D

第3题:

假设某数据库表中有一个姓名字段,查找姓名为“张三”或“李四”的记录的准则是( )。

A.Not“张三,李四”

B.In(“张三,李四”)

C.Left([姓名]=“张三,李四”

D.Len([姓名])=“张三”,“李四”


正确答案:B

第4题:

张三和李四是对门邻居。从4 月下旬开始,张三饲养的鹦鹉每天大喊“李四傻瓜”。李四多次找张三交涉无果,李四遂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令张三:

A、排除妨碍
B、停止侵害
C、恢复原状
D、恢复名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A项错误,排除妨碍是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题中未体现李四行使权利受到阻碍或妨害。
B项正确,停止侵害是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张三的鹦鹉每天对李四说侮辱性话语,对李四造成了伤害,故法院可以判决张三停止侵害。
C项错误,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将损坏的财物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与题意不符。
D项错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违法行为人侵害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损害其名誉、荣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或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题干中鹦鹉对李四的侵害影响有限,不适用“恢复名誉”。

第5题:

农民张三为专心养猪,将自己养的猪交于李四合养,已知张三、李四共养猪260头,其中张三养的猪有13%是黑毛猪,李四养的猪有12.5%是黑毛猪,问李四养了多少头非黑毛猪?


A. 125头
B. 130头
C. 140头
D. 150头

答案:C
解析:
解题指导: 张三养的猪有13%是黑毛猪,猪必须是整数头,所以张三只能养100头或200头,这样李四,只能是60或160,又因为李四养的猪有12.5%是黑毛猪,所以李四只能养160头,其中20黑毛,140非黑毛。故答案为C。

第6题:

下面哪个命题是命题“张三今天迟到或李四明天请假”的否定?(C )

A、张三今天迟到或李四明天不请假

B、 张三今天不迟到或李四明天不请假

C、张三今天不迟到且李四明天不请假

D、不是张三今天不迟到就是李四明天不请假


参考答案C

第7题:

张三给李四使用公钥加密方法,发送一段消息,则李四可以用公开的密钥,再加上()对消息有效解密。

A、李四的私钥

B、张三的私钥

C、张三的公钥

E、李四的公钥


参考答案:A。

第8题:

张三向李四借了30万元人民币,双方订立了书面合同,约定以张三自有的一辆小汽车作担保,双方办理了登记,张三把小汽车交给了李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是抵押人,李四是抵押权人

B.担保物权自登记时设立

C.李四擅自使用小汽车,造成小汽车损坏的,需要向张三赔偿

D.张三和李四可以约定,到期张三未能偿还借款的,李四可以得到小汽车所有权,以冲抵债务


正确答案:C
C。解析:《物权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208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从上述两条,张三和李四约定的是动产质押,张三是出质人,李四是质权人。A项是错误的。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B项是错误的。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法律没有禁止质权人在未得到出质人许可时使用质押财产,只不过在给出质人造成损害时,质权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项是正确的。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法律明文禁止约定流质条款,因此D项错误。本题应选C项。

第9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第10题: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未就履行顺序作约定,( )。

A.如果张三没有履行合同,则李四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B.如果李四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则张三有权只交付一半的西瓜
C.如果张三只交付了部分西瓜,则李四可以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如果张三只给付了部分西瓜,则李四可以以张三履行不完全为由解除合同
E.张三在履行其义务的同时,可以要求李四给付货款

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核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仅适用于对方未履行合同的情形,而且适用于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形。在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抗辩权人只能在其未适当履行的范围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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