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题目
单选题
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

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

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

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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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A:②③⑤④①⑥
B:③④⑤①②⑥
C:②④⑤①⑥③
D:③④①⑤②⑥

答案:B
解析:
【考点】法庭审判的程序【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体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其中,法庭调查的具体步骤和程序是:(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3)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4)询问证人、鉴定人;(5)出示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和有关笔录;(6)调取新证据;(7)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9条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公诉人发言;(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三)被告人自行辩护;(四)辩护人辩护;(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本题中的“①宣读勘验笔录;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均属于法庭调查的活动,法庭调查的总体原则是先调查人证、再调查物证,最后宣读有关笔录,故顺序为③④⑤①;“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属于法庭辩论活动,因此在法庭调查之后,被告人最后陈述之前,所以最终的顺序为③④⑤①②⑥,B为正确选项。考生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把“公诉词”与“起诉书”混淆,一定要注意:起诉书是在法庭调查之初,由出庭公诉人宣读的公文;而公诉词则是在法庭辩论开始时,由出庭公诉人所进行的综合性演讲。

第2题:

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

  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具有的效用和意义。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诸项内容,其中每项内容又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涵。选项A、D说法正确。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既包括通过惩治犯罪实现社会正义,也包括对犯罪惩罚本身的公正性;程序公正是指程序本身符合特定的公正标准,如近、现代刑事诉讼理论所主张的裁判者中立,诉讼参与人尤其是当事人权利的充分保障,在法律关系上最大限度实现权利、义务的平等及在诉讼中各方当事人机会对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应当适度,等等。选项B说法正确。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是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维护社会秩序不仅需要控制社会暴力冲突,还需要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滥用权力而使社会成员没有安全保障。所以,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选项C说法错误。刑事诉讼秩序、公正、效益价值是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一方面,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实现秩序、公正、效益价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适用本身也在实现着秩序、公正、效益价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第3题: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38题)

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A.②③⑤④①⑥

B.③④⑤①⑦⑥

C.②④⑤①⑥③

D.③④①⑤②⑥


正确答案:B

第4题:

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正确答案:C

第5题:

(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有(  )。
A.国际经济法学
B.法社会学
C.刑事诉讼法学
D.刑法学


答案:A,C,D
解析:
解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划分法学的分支学科。从认识论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前者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如法哲学、法的一般理论等;后者研究现实的国际和国内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形式、内容以及法律的制定、实施、解释和适用的状况。法社会学属于理论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都属于应用法学。

第6题: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刑事诉讼法》经历了1996年和2012年两次大修,诉讼模式在由传统的职权模式向当事人主义模式的控辩式庭审方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并非完全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法官在庭审中仍发挥重大作用。
选项B错误。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可知,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仍然存在控辩对抗。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依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程序和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双方的参加,并无审判方的介入。

第7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答案:B
解析:
“让审理者裁判”,其重大意义就在于打破过去司法权力运行的“行政化”、“层级化”状况,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分离”问题,实现“审与判相统一、相一致”,裁判者必须是审理者,必须要有“亲历性”。同时“让审理者裁判”,也明确无误要求还权给“审理者”,要让“审理者”而非任何其他人作出裁判,也就是要求审理者必须有权进行裁判,审理者必须要有独立地位、独立人格和充分的裁判权。

第8题: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C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故A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B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由法律规定的,也有由当事人约定的,D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9题:

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 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
  • 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 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

正确答案:C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撤回起诉、申请回避

B

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

C

申请复议、提起上诉

D

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正确答案: D,B
解析: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除享有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以下诉讼权利:①申请复议权。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惩罚犯罪,保护其合法权利。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②申诉权。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申诉。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二是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三是对生效裁判的申诉。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的,有权提出申诉。③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④自诉权。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予追究的,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⑤申请抗诉权。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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