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经过审查以后,对乙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请问这种不起诉是以下什么类型?(  )

题目
多选题
县检察院经过审查以后,对乙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请问这种不起诉是以下什么类型?(  )
A

法定不起诉

B

酌定不起诉

C

存疑不起诉

D

绝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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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不起诉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

A.对于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B.检察机关对于经过一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C.只有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D.对于存疑不起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正确答案:CD
对于存疑不起诉应当注意的是,只有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且人民检察院对于存疑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而对于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案件,属于酌定不起诉情形,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而非“应当”不起诉。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第2题:

以下哪些不起诉的案件是必须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

A.甲和乙是大学同学,一天在争执过程中甲将乙造成轻微伤,人民检察院认为甲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据刑法规定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

B.甲在美国曾盗窃他人600 美元,但已被美国法院判处8 个月的监禁,人民检察院决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C.甲趁乙回家途中进行抢劫,价值5 万元,但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发现追诉实效已过,于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甲涉嫌杀害乙但人民检察院认为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仍有疑点,因此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正确答案:ABD
【答案】:A、B、D
【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A 项入选;B 项属于我国公民在国外犯罪并经国外审判的,我国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如果其在国外已经受过刑事处罚,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对这种情形所作的不起诉是酌定不起诉,应由检委会讨论决定。故B 项入选;同法第288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C 项属于刑诉法第15 条规定的具备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属于法定不起诉,由检察长决定,不需检委会讨论。故C 项不选;同法第286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补充侦查的次数。”故D 项入选。故选ABD。

第3题: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 6 个月以下 1 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4题: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请回答第(1)~(3)题。(2014年)

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A.在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达成刑事和解
B.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他们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C.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可将黄某移交有关机构监督考察
D.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均应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予以封存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并不以达成刑事和解为前提条件,故A错误。《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7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等,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或者经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担保,符合《刑法》第37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故B正确。第43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故C错误。第6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具体程序参照本规定第62条至第65条规定办理。但黄某是否起诉还要看考验期内的表现,因此暂时无需封存,故D错误。本题选B。

第5题:

未成年人小周涉嫌故意伤害被取保候审,A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限为6个月。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释放小周
B.本案审查起诉期限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中止
C.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经批准迁居8县继续上学,改由B县检察院负责监督考察
D.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表现优异,可将考察期限缩短为5个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即给予一定考验期,不立即追究责任,但不代表不追究,更不是无罪释放。故A项错误、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1款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此处的人民检察院应理解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4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迁入地的人民检察院协助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函告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故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2款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曰起计算。”《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第2款规定:“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相适应,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缩短或者延长。”5个月不在法定期限范围内,故D项错误。本题选B。

第6题: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时,可以向作出该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起( )。

A.重新审查

B.复核

C.复议

D.申诉


参考答案:C

第7题:

下列关于不起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已过追诉时效,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B.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C.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D.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正确答案:AD

第8题:

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上级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进行审查后作出复查决定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B.人民检察院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的,符合起诉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C.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

D.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正确答案:BCD
97.答案:B、C、D 考点: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纠正方式、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审查期限讲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01条第1款的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申诉进行复查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0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的,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因此,选项B正确。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06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因此,选项C、D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项。

第9题:

未成年人小周涉嫌故意伤害被取保候审,A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限为6个月。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释放小周
B.本案审查起诉期限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中止
C.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经批准迁居8县继续上学,改由B县检察院负责监督考察
D.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表现优异,可将考察期限缩短为5个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即给予一定考验期,不立即追究责任,但不代表不追究,更不是无罪释放。故A项错误、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1款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此处的人民检察院应理解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4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迁入地的人民检察院协助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函告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故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2款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曰起计算。”《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第2款规定:“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相适应,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缩短或者延长。”5个月不在法定期限范围内,故D项错误。本题选B。

第10题:

甲(17周岁,辍学在家)与乙(16周岁,辍学在家)在网吧上网时因琐事与丙(16周岁,高中学生) 发生争吵, 并殴打丙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甲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乙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对甲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考验期的起算时间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
B.考验期内的考察机关为公安机关, 且考验期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C.可根据甲在考验期间的表现, 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
D.考验期届满, 办案人员应当制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意见书, 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意见,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 报请检察委员会决定。 如甲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 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 根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的规定》 第 40 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 应当确定考验期。 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考验期不计入案件审查起诉期限。 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 主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 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相适应, 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 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缩短或者延长。” 考验期的起算时间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 而且可根据甲在考验期间的表现, 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 故, 选项 A、 C 正确。 考验期内的考察机关为检察机关并非公安机关, 且考验期并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故, 选项 B 错误。 考验期届满后应报请检察长决定而不是检察委员会决定, 故, 选项 D 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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