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王某接替郑某担任出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题目
不定项题
下列有关王某接替郑某担任出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王某专业技能突出,比郑某更适合在甲公司担任出纳

B

郑某与王某进行工作交接时,应当由张某负责监交,三人均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C

郑某与王某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核对点收

D

王某接替郑某工作后可以自行另立新账进行会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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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让王某担任出纳工作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3.【参考答案】李某让王某担任出纳工作的做法不合法.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这是会计机构内部牵制制度最基本的要求.王某不能既担任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又兼管出纳工作.

第2题:

因工作需要王明接替李莉担任公司的出纳,在办理交接手续时,财务经理刚好出差在外,在此情况下,财务经理可指定财务部门的某会计人员监交。 ( )


正确答案:×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要有专人负责监交,以起督促、公正作用。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3题:

工商局郑某与个体户王某素有积怨。郑某借行公务之际,以王某销售伪劣商品为由扣押王某营业执照,将其货物查封,查封期间遇到暴雨货物淋湿。王某向工商局提出赔偿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郑某行为纯属个人行为,与工商局无关,王某的损失应由郑某赔偿

B.郑某行为是滥用职权,王某的损失应由郑某赔偿

C.工商局应对王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D.工商局应归还王某的营业执照,解除货物的查封,但对自然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不负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C

第4题: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答案:D
解析:
【考点】拾得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详解】《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由此可见,就所有权的追回而言,手表无论在李某、王某还是郑某手中,由于手表系遗失物,只要不违反上述法条规定的两项条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给付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所付费用),所有权人张某均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本题中的情形并没有违反上述条件,因此张某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手表。但是,所有权人基于所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必须向所有物的直接占有人要求返还,上述的李某、王某、郑某均非直接占有人,故张某无从要求上述三人返还,因此A、B、C三项均非正确答案;D项的朱某系手表的直接占有人,题目中也没有说明其行使留置权进行抗辩,因此D项正确。【陷阱】本题陷阱较深。看起来,本题就是一道简单地考查《物权法》第107条的题目,但实则不然,在此法条的基础上,本题进一步考查了所有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针对主体。此外,其陷阱还在于:首先设置了一个2年的时间问题,考查考生对《物权法》第107条中2年的涵义的理解;其次,由于考生的思维惯性,一遇到维修不给维修费立刻会想到留置权,许多考生就会轻易地排除D选项,但答案偏偏就是D选项。

第5题:

下列关于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岗位设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财务部部长孙某兼任出纳,违反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

B. 公司聘用财务部部长孙某的同学李某担任出纳,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回避性原则

C. 有出纳人员周某办理取款、采买、报销等手续,违反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中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的有关规定

D. 公司决定由出纳周某办理取款,由会计李某保管支票和印鉴的做法说明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


正确答案:CD

 

第6题:

2008年1月,A公司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周,会计科长指定出纳李某临时接替王某的工作。因时间很短,王某和李某可以不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 )


正确答案:×
×【解析】会计交接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涉及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前后不同的会计人员的责任划分,一般情况下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即使时问短也不例外。

第7题: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

A.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C.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D.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CD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8题: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公民郑某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屋为被执行人王某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张某也同意暂缓执行,人民法院遂作出暂缓6个月执行的裁定。在这6个月期间内,郑某担保的房屋发生严重的虫蛀,但是郑某对此置之不理,使得该房屋价值严重的贬损。6个月以后王某仍然不履行义务,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让张某另行起诉郑某

B.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郑某的房屋恢复强制执行

C.人民法院只有在执行王某的财产尚不足以清偿张某的债权时,才能执行郑某的房产

D.人民法院对王某的财产和郑某的房产都可以直接执行


正确答案:BD
BD。《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第9题: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

A.郑某
B.王某
C.郑某的父母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刘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重婚,其与王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其配偶郑某、现在婚姻中的配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属于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人。《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郑某的父母有权提出此项申请。刘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属于基层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第10题:

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王某因违反规定造成公司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王某任职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王某自免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王某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王某自免职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王某终身不得担任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A,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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