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公民准予行使选举权,但没有被()。

题目
填空题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公民准予行使选举权,但没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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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

A.没有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准予行使选举权

D.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参考答案:C

第2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选举制度,下列关于公民选举权的表述,错误的有哪些?

A.精神病患者没有选举权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

C.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没有选举权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没有选举权


正确答案:ACD
64,【答案】ACD 【考点】 公民选举权【解析】 《选举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所以A错误,为应选项。《宪法》第34条和《选举法》第3条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见,在法律上,我国公民享有的选举权除年龄,、国籍和法律规定的合理限制外,没有其他特殊的资格限制。也就是说,公民享有选举权只需具备三个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所以B正确,不当选。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中专门规定:“除因反革命案(危害国家安全案)或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外,下列人员:(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其行使政治权利的一;(3)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4) 正在劳动教养的;(5)正在受拘留处罚的,均准予行使选举权。”所以C、D错误,为应选项。

第3题:

2对判处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 )

2对判处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 )


正确答案:√

第4题:

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监狱服刑期间,有关其选举权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可以行使选举权
B、不能行使选举权
C、没有选举权
D、经监狱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答案:A
解析:
依据《宪法》第34条的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还是应该有选举权的,也无须经过监狱批准。

第5题:

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

A、没有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仍享有选举权

D、经批准后方可行使选举权


参考答案:C

第6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不得行使选举权

B.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有期徒刑执行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

C.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有期徒刑执行期间被假释的假释期间可以担任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

D.被判处管制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最长可达3年


正确答案:D
【考点】管制
【解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A错误。注意比较刑法第39条与54条的区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行于主刑执行期间,故B错误;在有期徒刑执行期间被假释的,假释期间应当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故不得行使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担任领导职务的政治权利。C错误。被判处管制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与管制刑期相同。数罪并罚中,管制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7题:

在18周岁的公民中,依法规定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是( )。

A.文盲或半文盲

B.被判处徒刑的

C.被监视居住的

D.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参考答案:D

第8题:

关于我国公民的选举权,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

B.精神病患者因为无政治行为能力而自始无选举权

C.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人因为无人身自由而不享有选举权

D.正在取保候审的人准予行使选举权


参考答案:AD

第9题: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

A.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没有选举权

D.准予行使选举权


参考答案:D

第10题:

根据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
试分析之。


答案:
解析:
这体现了我国选举制度中选举权的普遍原则。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该规定表明普遍选举权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真正得到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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