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离婚后父母可以单方送养子女吗?
收养法10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需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需夫妻共同收养。
离婚后,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需征得另一方同意。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2题:
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后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3题:
对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如何规定的?
第4题:
第5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6题:
简述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
(1)婚姻法对探望权的规定。《婚姻法》第38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探望权的行使。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可以由离婚当事人在离婚时协议。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如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探望权的中止与恢复。直接扶养方在特定的条件下,可请求法院中止其探望权。对中止探望的条件《婚姻法》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7题:
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也随之消除。()
第8题:
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的性质?
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结合,可以依法解除,但父母子女是一种血亲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的解除。⑵“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不能借口离婚而不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也不能借口父母离婚而不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⑶父母子女间的其他权利义务,如遗产继承权等,同样也不受父母离婚的影响。
第9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A.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情况可按协议执行
B.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C.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D.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E.和直接抚养方完全存在,和间接抚养方消除
第10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问的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