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A区的甲在B区立遗嘱,将位于C区的房屋遗赠给居住在D区的乙、甲欲申办遗嘱公证,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是()

题目
单选题
居住在A区的甲在B区立遗嘱,将位于C区的房屋遗赠给居住在D区的乙、甲欲申办遗嘱公证,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是()
A

D区公证处

B

C区公证处

C

B区公证处

D

A区公证处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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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居住在 A 区)在 B 区开了一家饭馆,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乙(居住在 C区)。一天中午,一名顾客就餐时,因饭馆提供的玻璃水杯爆裂了而烫伤。双方协商不成,顾客遂提起诉讼。 (1)顾客应以谁为被告?(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
(1)顾客应当以甲、乙为共同被告。 我国法律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2)A 区、B 区、C 区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B 区)或者被告住所地(A 区、C 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2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乙市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丙市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考点: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体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诉讼中,如债权人、股东诉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股东可能因为协议管辖或者章程中约定管辖法院各不相同而四处起诉但因为诸多涉案事实如公司章程、公司账目、资产负债情况、股东名册等信息均需到公司内部调取,不同地区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又集中到公司调査取证,既是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符合高效、快捷的诉讼理念,更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本案作为有关分配利润的公司i诉讼,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选A。

第3题:

甲住在某市A区,有乙丙丁三个子女,甲立遗嘱将其房屋留给乙继承。甲死后,丙为父亲办完丧事并将甲的房屋卖给了他人。丁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但是直到案件进入二审后,居住在外地的乙才闻讯请求参加诉讼,则二审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B.调解不成,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调解不成,将乙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审理

D.调解不成,告知乙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AB
参见《民诉意见》第183条。

第4题:

甲住所地在北京市A区,经常居住地在北京市B区,甲父乙居北京市C区,乙有一处房产在北京市D区,如果乙欲将D区房产过户给甲,受理乙申请的公证机构是()

  • A、A区公证处
  • B、B区公证处
  • C、C区公证处
  • D、D区公证处

正确答案:D

第5题:

甲县居民黄某立遗嘱将位于乙县的某房屋遗赠给某大学。黄某办理了遗嘱公证。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遗嘱公证必须由乙县公证处办理
B、黄某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该遗嘱公证
C、蔡某可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处提出复查
D、办理该公证时应支付公证费

答案:D
解析:
《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据此,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遗嘱公证,可以由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故A项“必须”二字错误。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据此,遗嘱公证不得代理,故B项错误。
《公证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这是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故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C项错误。
《公证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故D项正确。

第6题:

王某与钱某2007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2010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B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2012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和钱某就在甲市A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为王某婚前承租,婚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王某名下。
对于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为( )。
A.甲市A区 B.甲市B区
C.乙市C区 D.均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王某和钱某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了 1年,故本案应由被告钱某经常居住地乙市C区的法院管辖。

第7题:

章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抓获,后丙区法院受理章某的盗窃案。关于本案的审判管辖,错误的是?()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
B: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应当由丙区法院管辖
C:甲区、乙区、丙区都有管辖权
D:甲区、乙区法院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地域管辖。详解: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由犯罪地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犯罪地又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本案,甲区、乙区为犯罪行为地,具有管辖权;抓获地并不属于管辖权的范围,不选。同时,当两个地方的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来管辖。故ABC均是错误选项。

第8题:

:居住在甲市甲区的公民,因走私被位于乙市乙区的海关扣留,该公民不服,应由下列哪个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

A.甲市或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B.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

C.甲区人民法院

D.乙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行政诉讼法》第18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原告所在地”指原告的住所或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本案中分别为甲区和乙区。从级别管辖上适用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由中级法院管辖。

第9题:

甲住所地是北京市A区,经常居住地在上海黄浦区。乙系美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南京市B区。甲有处房屋在苏州市C区,甲欲将房屋卖与乙,则受理房屋买卖的公证处应当是()

  • A、A区公证处
  • B、B区公证处
  • C、C区公证处
  • D、上海黄浦区公证处

正确答案:C

第10题:

居住在A市的甲出差到B市,回来途中经过C市时突遇洪水侵袭,将所携带的单位的材料丢失。为此,甲欲申请对此事故公证。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是()

  • A、甲的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
  • B、A市公证处
  • C、B市公证处
  • D、C市公证处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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