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司法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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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司法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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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司法鉴定意见书上注明,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 ) 的公章。

A司法鉴定机构

B个人

C委托人


参考答案:A

第2题:

司法鉴定意见的审查,正确的理解是:()。

A.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法定证据,只要形式合法,便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使用

B.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审查,既要注意形式审查,也要进行实质审查和内容审查

C.因为司法鉴定涉及的都是专门性学术问题,司法人员往往很都不具备相关科学技术知识,所以无法对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实质上的或内容上的审查

D.司法鉴定意见的认证主体包括审理案件的法官和诉讼代理人


参考答案:B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意见的认证:认证的主体只能是审理案件的法官(合议庭成员), 而不是人民法院,更不是其他诉讼参加人.故此题答案选B。

第3题:

共产党员应如何正确理解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正确答案: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集中体现。(2)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作保障。(3)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很多情况下,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4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诉讼地位与和权利义务之间的联系?


参考答案: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时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司法鉴定人权利的基本内容:
1、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2、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3、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4、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5、获得合法报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5题:

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婚姻法》第23条规定的“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

(1)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管教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因此父母不得抛弃其权利,也不得滥用其权利。(2)父母双方对子女都有保护和管教的权利和义务。
(3)保护和管教的对象仅限于未成年人。
(4)保护和教育的权利是基于父母的身份依照法律的规定当然发生。


第6题:

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司法鉴定意见书?


参考答案:1.概念:
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定,而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审查必要性:
司法鉴定结论是证据一种,一般情况下是科学的,可信的。对此,不提苛刻要求,不轻易怀疑鉴定结果,但鉴定结论仍需审查,查证属实的鉴定结论方可作为定案依据。
3.审查要点:
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并重;程序审查、实体审查并重。(展开阐述)。

第7题:

如何正确理解“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参考答案: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法律的着眼点是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一起生活的行为,至于共同居住期间是否发生性行为,并不是法律所关注的。因此,即便配偶一方有通奸行为,另一方也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还是不能据此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但可以作为要求离婚的理由。要证明配偶与他人婚外同居,需要的是配偶与他人共同饮食起居、形同夫妻方面的证据。


第8题:

哪些人( )不得在司法鉴定意见书上签名

A.鉴定复核人

B.咨询专家

C.未参加鉴定的司法鉴定人

D.鉴定机构负责人


答案:ABCD

第9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人在我国的司法鉴定地位?


参考答案:

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高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的诉讼地位,低于大陆法系的法官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司法鉴定人与诉讼代理人、证人、辩护人及翻译人员一样,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在我国司法鉴定人既不是法官的“科学辅助人”,也不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技术顾问、专家证人”,而是帮助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司法鉴定人履行鉴定职务时适用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是具有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的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司法鉴定人因受到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法庭审理提供科学证据而独立参与诉讼活动。


第10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性质与基本属性?


参考答案:

基本性质:科学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基本属性:司法鉴定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具有证据的一般要求;
别与其他证据的属性:法律性(法定性)、中立性(独立性)、客观性(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