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为语文教学服务的、有利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的、那些以活动过程为载体的语文课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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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为语文教学服务的、有利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的、那些以活动过程为载体的语文课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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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___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____的形成与发展。____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正确答案: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语文素养  语文素养

第2题:

利用语文课程资源的依据:凡是有利于学生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发展的语文课程资源,都应该积极利用。()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3题:

树立适应发展需要的语文教学新理念要求()。

A、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B、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

C、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D、努力建立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小学语文教学的根本目标是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联系自己的语文教学实践体会,谈谈你对“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解。
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这是新世纪素质教育对语文课程的要求。在语文教育改革的进程中,每个时期都有反映时代特征的基本理念:
1.六十年代----加强双基;
2.七、八十年代----培养能力,发展智力;
3.九十年代----素质教育;
4.新世纪-----语文综合素养。
20世纪60年代强调打好基础,提出“双基”;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强调能力,提出“培养能力,发展智力”;90代以后,素质教育的思想渐渐深入人心,既然教育要提高国民素质,语文教育就要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它是以语文能力(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为核心,是语文能力和语文知识、语言积累、审美情趣、思想品德、行为态度、思维能力、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融合。这种素养不仅表现为有较强的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的能力,而且表现为有较强的综合运用能力——在生活中运用语文的能力以及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
要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教学中就必须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第6题: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语文综合性学习有利于学生在感兴趣的自主活动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是培养学生____、____、 ____ 的重要途径,应积极提倡。


正确答案:
主动探究  团结合作  勇于创新精神

第7题:

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形成和发展学生的(  )。

A.写作能力
B.综合素质
C.语文素养
D.言语表达

答案:C
解析: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基本理念”中指出,应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形成和发展学生的语文素养。

第8题:

语文课程的基础性体现在()。

A、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

B、语文素养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C、语文素养可以替代其他学科的素养

D、学好语文一定能学好其他语言


参考答案:AB

第9题:

试论述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形成发展过程。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分为七个阶段,包括:教授法”阶段,“教学法”阶段,“教材教法”阶段,“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教学论”阶段,“教育学”阶段,“课程与教学论”阶段。
1.“教授法”阶段:重在对“学”的重视,中国的师范教育开始与19世纪90年代,其标志是1897年4月8日南洋公学师范院正式开学上课。在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实施分科教学,各科教授法应运而生。根据《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和《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师范分“初级”和“优级”两级。初级师范学堂规定学习5年,每年都设有“教育课程”,包括教育史、教育原理、教授法、实施授业等内容。优级师范学堂规定教育学在第二、三年开设,包括教育理论、教育史、教授法、教授实事练习等内容。可见,“教授法”最初是作为“教育学”的组成部分在师范类院校开设的。在这个阶段有不少语文学教授法的著作,其意义在于使语文教学研究逐步从教育学中脱胎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
2.“教学法”阶段:以“教学法”代替“教授法”,在1919年由陶行知提出来,以便把研究教师的教,拓展为同时研究学生的学。他主张“教学合一”,理由是”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
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生学的法子;
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采用“教学法”的名称扩大了学科研究的范围,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进入了教育研究的视野。陶行知的这一新的提法很快为教育界所采纳。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发的《学校系统改革令》,正式将“教授法”改名为“教学法”。在五四以后,以“教学法”命名的著作很多,这些著作的出版标志着语文教学研究有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3.“教材教法阶段”:在“教材教法阶段”,对教材的重视是其显著特点。在20世纪30年代末,鉴于对分科教学法比较重视教法的研究而忽视了与教法直接相关的教材的探索,一些师范院校开始尝试增加教材研究的内容,同时改学科名称为“教材教法研究。”其实在1946年颁布的《修正师范学院规程》中,又进一步规定分科教材及教法研究属于专业训练科目之一,在第四学年学习,内容分教材选择、教科书批评、课程标准研究、课程组织、教具设置及应用部分。同时还规定,本课程讲授、阅读、参观与其他研究方法并用。至此,语文教材研究与语文教法研究并列为师范院校中文系科的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内容,教师、学生、教材、教法诸多要素都列入了学科理论研究的范围,并形成了特定的教学研究方法。
4.“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在“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两个名称名存,突出了语文教材研究。“文革”以后的“语文教学法”与“语文教材教法”研究,其“法”的内涵已逐步由属于操作技能的教学方法向原理、原则、法则过渡,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新的拓展,教学原理、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都是其研究的主要内容。
5.“教学论”阶段:在改革开放后,1986年北京师范学院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建议将“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育学”。第二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将教育学科的二级学科“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学论”,于是,本学科也相应改称为“语文教学论”或“语文学科教学论”。这一名称的变更,反映了人们对学科教学法、教材教法知识体系的不满。其研究视角更为开阔,开辟了学科教学的目的、内容、方法、评价等多个学科教学的研究路向。
6.“教育学阶段”:强调的是语文教育的终极目标--培养个性完美发展的人,他的研究对象由侧重具体知识和能力的“教学”,转变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研究的内容由侧重具体理论和方法的“法”和“论”,转变为具有系统理论和完整结构的“学”。这种转变是学科教育研究的深入和发展,也是普通教育学的丰富和发展。教学法、教学论、教育学,三者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任务是基本相同的,但是又是不断拓展的。学科教学法侧重于研究教学技能,特点是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追求掌握方法技能。学科教学论侧重于研究敬爱哦学基本理论问题,特点是教育性和方向性。“语文教育学”以普通教育学为指导,用系统论的观点研究语文现象,反映的是一种“大语文”的教育观。它通过对语文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分析研究,探索符合语文学科规律的语文教育之路,这是语文学科教育研究的新发展。
7.“语文课程与教学论”阶段: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诞生,是与教育学的发展特别是与一般课程与教学理论的发展像适应的。“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强调的是学校语文教育的实践过程--语文课程与教学。终极目标是通过实践过程达到的,语文教育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它的实践过程
近百年来,从语文“教授法”“教学法”“教材教法”,到“教学论”“教育学”,再到“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与课程名称的变化,既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又是学科与课程自身研究逐步深化的结果,反映了语文教育学科与课程内容性质的变化和理论本身的发展。
对其评价:语文课程论的发展全过程,对教材教法育人等的反思中,不断总结改革,由于语文学科的特点,加上我国的特殊政治因素,使人们在很长时间内对语文学科的认识存在局限性,在过去语文课程教学论的形成过程中,反映了时代风貌,符合形势的需要。但是其变化,从学生个体诧异等角度考虑的不多,怎么样能让语文课程能更满足每一位同学的需要是我们需要考虑的。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对以后的语文教学的研究有重要意义。

第10题:

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二者辩证统一、协调发展,致力于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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