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下列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可以将赵某除名?()

题目
多选题
赵某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下列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可以将赵某除名?()
A

赵某成为植物人

B

赵某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由于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赵某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

赵某由于打架斗殴需要赔偿受害人损失,导致自己丧失偿债能力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查合伙企业的除名退伙。合伙人的法定退伙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当然退伙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企业法》第28条规定了这些客观情况;除名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定将该合伙人除名,《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了除名退伙的情形。当然退伙与除名退伙的不同之处在于:当然退伙的原因是客观性的,应当退伙的合伙入主观上并无过错,并未实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而除名退伙的原因是主观性,即除名退伙的合伙人发生了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其退伙具有惩罚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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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杨光与某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该合伙企业已经向杨光发货,但是杨光尚未支付货款。后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向杨光借款10万,到期未归还。杨光的下列做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A.杨光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10万元债务

B.杨光可以代位行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对于赵某的债务,杨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对于杨光欠合伙企业的10万元债务,合伙企业不得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2题:

海洋商贸中心是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4人,后赵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赵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赵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赵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赵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赵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若赵某是海洋商贸中心的合伙事务执行人,因为海洋商贸中心没有约定合伙期限,故赵某在申请退伙时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题中赵某应当对其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合伙人通知退伙的前提是第一,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第二,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第三,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赵某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退伙必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故D选项错误。

第3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的有( )。

A.普通合伙人张某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普通合伙人李某未履行出资义务

C.普通合伙人赵某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D.普通合伙人宋某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第4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合伙成立甲有限合伙企业,张某、王某、李某为普通合伙人,赵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没有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

A.赵某向王某转让全部合伙财产份额,合伙企业不需要变换企业类型
B.王某向贾某转让财产份额,不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C.赵某向李某转让部分合伙财产份额需要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D.李某不得向赵某转让其财产份额

答案:A,B,D
解析:

第5题:

赵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赵某希望退伙,则赵某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

A.赵某退伙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赵某退伙需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赵某退伙应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D.赵某退伙应提前15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答案:C
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6题:

王某、谢某、赵某三人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下列哪些合伙协议条款符合法律规定:()

A:合伙企业如果产生亏损,王某承担1/2,谢某承担1/3,其余由赵某承担;如果有利润,则三人各分配1/3
B: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C:由赵某和王某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谢某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合伙企业所需的原料从淮海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赵某为董事长)购买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合伙协议条款。详解:《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选项A正确。该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选项B正确。该法第26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因此,选项C正确。该法第32条第2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选项D正确。

第7题:

赵某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下列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可以将赵某除名?()

A.赵某成为植物人
B.赵某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由于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赵某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赵某由于打架斗殴需要赔偿受害人损失,导致自己丧失偿债能力

答案:B,C
解析:
。考查合伙企业的除名退伙。合伙人的法定退伙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当然退伙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企业法》第汾条规定了这些客观情况;除名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定将该合伙人除名,《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了除名退伙的情形。当然退伙与除名退伙的不同之处在于:当然退伙的原因是客观性的,应当退伙的合伙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并未实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而除名退伙的原因是主观性,即除名退伙的合伙人发生了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其退伙具有

第8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钱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赵某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李某用于偿债并告知了钱某、孙某。后来赵某经钱某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赵某的妻子知情后与赵某发生冲突,失手杀死赵某而被判刑。赵某死后,其妻和16 岁的儿子要求继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赵妻和他儿子的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受让的赵某的合伙份额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赵某赠与的合伙份额

C.赵某之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赵某之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正确答案:ACD
【答案】A、C、D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22 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A 选项中赵某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李某,告知了钱某、孙某,因此为有效行为,当选。B 选项中赵某给其情人份额的行为仅经过钱某的同意,但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是无效的,不当选。第50 条第1 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赵某16 岁的儿子要求继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且各合伙人同意,故赵某之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D 选项是正确的,当选。《继承法》第7 条第(一)项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赵某之妻因过失而不是故意杀害赵某,并不丧失继承权,且各合伙人同意她的请求,故赵某之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因此,C 选项是正确的,当选

第9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赵某、钱某为普通合伙人,孙某、李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中约定赵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以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或者转让应经赵某的同意。现孙某欲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说: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我不同意,孙某不可以出质
B.赵某说:合伙协议中有约定,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应经我的同意,我不同意,孙某不可以出质
C.钱某说:我是普通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应经过我的同意,我不同意,孙某不可以出质
D.孙某说:我是有限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是我的自由,无需他人同意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有限合伙企业对合伙人出质自己的财产份额有特殊约定,按特殊约定进行,赵某的说法正确,答案选B。

第10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赵某、钱某、孙某为普通合伙人,李某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赵某提议接收苏某为新合伙人,钱某、孙某同意,李某反对。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赵某作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苏某入伙
B.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苏某可以入伙
C.经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苏某可以入伙
D.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苏某不得入伙

答案:D
解析: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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