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成为植物人
赵某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由于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赵某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赵某由于打架斗殴需要赔偿受害人损失,导致自己丧失偿债能力
第1题:
杨光与某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该合伙企业已经向杨光发货,但是杨光尚未支付货款。后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向杨光借款10万,到期未归还。杨光的下列做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A.杨光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10万元债务
B.杨光可以代位行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对于赵某的债务,杨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对于杨光欠合伙企业的10万元债务,合伙企业不得提起诉讼
第2题:
第3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的有( )。
A.普通合伙人张某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普通合伙人李某未履行出资义务
C.普通合伙人赵某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D.普通合伙人宋某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钱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赵某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李某用于偿债并告知了钱某、孙某。后来赵某经钱某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赵某的妻子知情后与赵某发生冲突,失手杀死赵某而被判刑。赵某死后,其妻和16 岁的儿子要求继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赵妻和他儿子的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受让的赵某的合伙份额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赵某赠与的合伙份额
C.赵某之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赵某之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