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题目
判断题
宣告失踪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A

B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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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

A、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应当宣告死亡

B、应当宣告失踪

C、应当宣告死亡

D、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


答案:A

第2题:

下列关于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B.申请人只宣告失踪的,即便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也应当只宣告失踪

C.同一顺序的申请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的,若满足宣告死亡相关条件者,应当宣告死亡

D.同一顺序的申请人有的申请宣告失踪,有的申请宣告死亡的,应当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解析」《民通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第3题:

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

A.只能申请宣告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申请宣告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D
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民法通则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本题“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 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当然可以选择两者。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 接申请宣告死亡。纵观本题所给选项,只有D项符合题干要求,ABC三项都有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第4题:

我国民法既规定宣告死亡又规定宣告失踪,这意味着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参考答案:错

第5题:

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 )


正确答案:×
由于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制度目的不同,因此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第6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宣告死亡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D.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不应当宣告死亡


参考答案:A

第7题:

下列关于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表述正确的有( )。

A.利害关系人要申请宣告死亡,必须先申请宣告失踪

B.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如果满足宣告死亡的条件,法院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C.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次序排列,而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没有

D.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的,应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CD
《民事诉讼法》第167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民通意见》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申请宣告失踪的,则应当宣告死亡。《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A、B项说法不正确,应选择CD。

第8题:

根据《民法总则》,自然人的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下列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宣告失踪的结果主要是财产方面的,宣告死亡的结果既有财产方面的,又有身份方面的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不应当宣告死亡

D.申请宣告失踪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皆有顺序限制


正确答案:A
2.【答案】A 【考点】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比较【解析】 宣告失踪最主要的效果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人身关系不受影响;宣告死亡,不仅会涉及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同样会影响到其身份关系,据此,A项正确。根据《畏通意见》第25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有严格规定的,但是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不受此顺序限制,故B项错误。《民通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据此,C、D项错误。

第10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D
解析: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符合宣告失踪的“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的期限”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或者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4年的法定期限”条件;配偶是申请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利害关系人,且在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中处于第一顺序,不受其它利害关系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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