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怀孕快5个月了,在广州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现在还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准备下月去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请问之前的

题目
问答题
老婆怀孕快5个月了,在广州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现在还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准备下月去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请问之前的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如果办好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后辞职,可以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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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已经怀孕3个月,不知是否需要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如何办理?我在青岛。


正确答案: 不需要,根据青岛计划生育政策及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单位女性职员只要是计划内怀孕无需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

第2题:

单位一员工怀孕了,不知是否需要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如果不办,能报销怀孕期间产检费用吗?咨询电话多少?


正确答案: 根据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只要是计划内怀孕的,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怀孕期间的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实行限额结算方式,早期妊娠检查报销200元;中晚期妊娠检查报销500元。也可以单独结算,也可以生完孩子一次性报销。咨询电话12333。

第3题:

我是8月份办理的生育保险,可是9月份却怀孕了,生育保险是要缴纳一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那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补缴生育保险呢?


正确答案: 这种情况不能办理生育保险补缴,根据重庆市社保局规定,对因筹资困难,确实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经与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协商并征得劳动保障部门和征收机关同意后方可鉴定协议书,分次按计划补缴生育保险。

第4题:

公司一同事已经怀孕3个月了,请问公司可以帮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吗?在什么时候办理最好?如果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能否报销产检费用?我们公司在广州。


正确答案: 广州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凡参加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连续或累计满一年以上的生育女职工,必须在怀孕16周产前检查前,人流、引产的女职工在手术前,通过所在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领取《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如果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则不能报销产检费用。

第5题:

18周的时候在梅东路那个医保局办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现在28周的时候产检发现那个凭证不见了,请问如何补办?


正确答案: 广州职工携带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到办理回执的医保分局前台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的补办业务即可。广州市医保局越秀分局地址为越秀区梅东路28号。

第6题:

16周的时候在天河区医保局办理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属于广州产假异地分娩,现在想换一家异地分娩医院,不知能否变更?如何变更?


正确答案: 可以变更,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天河区医保局办理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变更手续即可。改点时定点医院申报表异地医院可暂不盖章,改点时需另附个人改点申请报告。

第7题:

上月我老婆顺产生下一个女孩,准备办理生育保险报销,请问顺产可以报销多少?


正确答案: 顺产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2000元,同时还有生育津贴1500元。

第8题:

从2005年08月至今,单位每月都有按时缴纳生育保险。但是我老婆没有上班,现在老婆快生小孩了,请问可以享受我的生育保险待遇吗?


正确答案: 目前,广州市生育保险政策要求参保人本人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才能享受待遇,男职工参保满一年,配偶没有工作的情况,暂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9题:

没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可以报销产检费用吗?


正确答案: 政策规定
按照广州社保局规定,广州女性职员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需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单位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领取《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如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其产检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也就是不能办理产检费用报销。如产检后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则办证前产检费用不能报销,但往后产检费用可以报销。

第10题:

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需要什么手续?


正确答案: 1、《异地就医申请表》(一式两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另:办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出具《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引产的需出具《批准中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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