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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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法院的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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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是什么关系?


参考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在我国,人民法院体系内部上级与下级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为法院断案是居中裁判、不偏不倚、超脱当事人双方利益,所依据的是条文既定、内容明确的法律,这些特点决定了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不需要依靠上级人民法院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也就是说最高法院不具备行政机关的特点,不具有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特点。

第2题:

我国法院组织体系的特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法院设置集中单一;
2.普通法院占据主体地位;
3.没有设立宪法法院。

第3题: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参考答案: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下列行政案件:(1)不服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合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案件,(2)不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案件。(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案件。(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案件。(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案件。(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或最低生活费用的行政案件。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如果要求相对人负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义务,即属行政机关违法要求相对人履行义务。(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案件。所谓其他人身权、财产权,是指前七类中没有涉及到的人身权和财产权。(9)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4题:

零件的第一个特征是什么特征()。

  • A、 旋转特征
  • B、 拉伸特征
  • C、 基体特征

正确答案:C

第5题:

法院的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
2.法院在性质是属于司法机关;
3.法院具体行使的国家权力是审判权。

第6题:

外来水的定义是什么?其典型特征是什么?


参考答案:气层以外来到井筒的水称为外来水。根据其来源不同,水型不一致,水的特征视来源而定。

第7题:

现代法院的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审判独立
2.审判公开
3.无罪推定
4.自由心证

第8题:

法院的工作方式是什么?


参考答案:(1)合议制
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
合议制的形式是合议庭。合议庭是由审判人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2)两审终审制
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
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
(3)审判委员会
各级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4)案件审批制度
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实际上还实行案件审批制度。案件审判制度是指所有的案件在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审理之后、判决之前,主审人员必须将案件审理的具体意见上报主管的行政业务领导,如庭长或副庭长、院长或副院长审查决定的一项制度。

第9题:

精益生产的核心是什么?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精益生产既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生产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企业管理和运营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生产方式,同时它又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其目标是精益求精,尽善尽美,永无止境的追求七个零的终极目标。
精简是它的核心,精简产品开发设计、生产、管理中一切不产生附加值的工作,旨在以最优品质、最低成本和最高效率对市场需求作出最迅速的响应。
精益生产的特点是消除一切浪费,追求精益求精和不断改善。去掉生产环节中一切无用的东西,每个工人及其岗位的安排原则是必须增值,撤除一切不增值的岗位。
精益生产的实质是管理过程,包括人事组织管理的优化,大力精简中间管理层,进行组织扁平化改革,减少非直接生产人员;推进生产均衡化、同步化,实现零库存与柔性生产;推行全生产过程(包括整个供应链)的质量保证体系,实现零不良;减少和降低任何环节上的浪费,实现零浪费;最终实现拉动式准时化生产方式。
精益生产的基本原理:a不断改进;b消除对资源的浪费;c协力工作;d沟通。

第10题:

欧洲联盟法院的职权是什么?


正确答案: (1)进行先予裁决,即对成员国法院(包括所有行使刑事和民事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以及专门的法院或法庭)提出的有关条约的解释、欧盟机构实施的法令的效力和解释以及欧盟其他机构章程的解释作出裁决;
(2)受理委员会或一个成员国对另一个成员国违反条约义务提起的诉讼;
(3)受理对欧盟机构的诉讼,并行使具有行政法院和宪法法院性质的司法审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