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一巴拿马籍货轮与另一巴拿马籍货轮在中国的渤海相撞,该案在中国大连海事法院审理,请问依海商法有关涉外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

题目
单选题
设一巴拿马籍货轮与另一巴拿马籍货轮在中国的渤海相撞,该案在中国大连海事法院审理,请问依海商法有关涉外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有关该案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下列什么法律?()
A

中国法律;

B

巴拿马法律;

C

法院地法律;

D

侵权行为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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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巴拿马籍货轮“特丽”承运一批运往中国的货物,中途停靠韩国。“特丽”轮在韩国停靠卸载同船装运的其他货物时与利比里亚籍“比亚”轮相碰。“特丽”受损但能继续航行并继续航行至中国港口卸货,“比亚”轮的目的港也是中国港口,因此,“特丽”轮船东向中国某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了“比亚”轮,并起诉“比亚”轮,要求其赔偿碰撞损失。依照我国《海商法》

的规定,该法院处理该争议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

A.中国法律,因为本案两船国籍不同,应适用法院地法处理争议

B.巴拿马法律,因为它是本案原告船舶的国籍国

C.利比里亚法律,因为它是本案被告船舶的国籍国

D.韩国法律,因为韩国是侵权行为地


正确答案:D
本题涉及海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依《海商法》第273条第l款和第3款的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本案尽管碰撞发生在韩国,但两船国籍不同,因此,应当适用侵权行为地的韩国法。因此,D为正确答案。

第2题:

1997年10月,香港A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B公司货轮“明星号”享有的贷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明星号”是我国B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渔船。在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下列哪一法律?( )

A.香港法

B.希腊法

C.巴拿马法

D.中国法


正确答案:B

第3题:

2000年10月,香港某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某公司货轮明星号享有的贷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该船是我国某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该案运用( )法律。

A、香港

B、希腊

C、巴拿马

D、中国


参考答案:C

第4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此批货物由巴拿马籍货轮"莱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莱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新加坡籍货轮"尼娜"号相撞。 若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何种法律?


正确答案: 应适用中国法。《海商法》第273条第2款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应适用中国法。

第5题:

1997年10月,香港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乙公司货轮"海鸥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海鸥号"是我国乙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正确答案: 案件应适用巴拿马法律。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第6题:

2005年12月,挪威某公司在天津海事法院起诉,依其对中国跃进公司租用的货轮“金刚”享有的货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金刚”是跃进公司从西班牙某公司以光船租赁的形式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船舶。天津海事法院在处理此案时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来处理“金刚”的抵押权问题?( )

A.挪威法律

B.中国法律

C.巴拿马法律

D.西班牙法律


正确答案:C
《海商法》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但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第7题:

2008年5月,香港A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B公司货轮“明星号”享有的贷款抵押权进行求偿;经法院调查,“明星号”是我国B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 )法律。

A.香港法

B.希腊法

C.巴拿马法

D.中国法


参考答案:C
解析:《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第8题:

光明号是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货轮,该货轮所有人是美国明光公司,光船承租人是中国致远公司。其雇佣的船长是西班牙公民甲。2006年7月,该货轮在公海遭遇海难,经韩国美华公司救助得以脱险。现船主与货物所有人就救助费分摊存有争议。货主均为中国人,并且致远公司拒绝支付甲的工资。2006年lO月,美国明光公司与公民甲均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分别要求对救助费用的分摊进行理算及支付工资。大连海事法院针对该两项请求应适用何种法律处理?( )

A.救助费用的理算适用巴拿马法律,工资支付适用中国法

B.救助费用的理算适用韩国法,工资支付适用西班牙法

C.救助费用的理算及工资支付均适用中国法

D.救助费用的理算适用美国法,工资支付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C
【考点】共同海损的理算及船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
【解析】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的合理的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代替费用、垫款手续费、共同海损利息及其理算费用等。本案中,韩国美华公司的救助费用分摊的理算属于共同海损的理算。根据《海商法》第274条规定:“共同海损的理算适用理算地法。”故应适用中国法。对于西班牙公民甲的工资问题,根据《海商法》第22条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船长、船员、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可见,该工资给付请求属船舶优先权,依《海商法》第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也适用中国法,应选C。

第9题:

韩国籍船长某甲向我国某海事法院申请扣押停靠在我国某港口的拖欠其工资的巴拿马籍某海运公司A轮以行使船舶优先权。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

  • A、国际惯例
  • B、韩国法律
  • C、巴拿马法律
  • D、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D

第10题:

我国金风号货轮在装载货物启程前与我国某保险公司就货轮签订了碰撞险保险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该保险合同适用我国的法律; (2)该货轮的保险价值为1亿元,保险金额为5000万元。金风号货轮在公海上,由于巴拿马籍货轮驾驶不当而遭到碰撞,受到损失。 金风号货轮发生碰撞后失火,金风号货轮以巴拿马籍货轮上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补救。扑救费用金风号货轮花费了100万元,巴拿马籍货轮也花费了100万。对此费用应由哪方承担?承担的金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由保险公司承担,承担的金额为50万元(金风号货轮扑火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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