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乙开设的赌场输了10万元钱,感觉回家无法交代,便使用暴力想强

题目

甲在乙开设的赌场输了10万元钱,感觉回家无法交代,便使用暴力想强行夺回自己所输的10万元,但反被乙的朋友丙打成轻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不构成抢劫罪
  • B、乙构成开设赌场罪
  • C、丙构成故意伤害罪
  • D、乙和丙构成共同犯罪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是()

A.甲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发行彩票情节严重的

B.乙以营利为目的在互联网建立赌博网站或为赌博网站代理,情节严重的

C.丙是某快餐店的店主,明知王某开设赌场,仍然按照王某的要求每天为该赌场送盒饭

D.丁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情节严重的


参考答案:B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钢锭的合同,按照约定甲公司应分4批提供4千吨钢锭,每次1千吨;乙公司应当货到付款,共计40万元。在合同履行中,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3批钢锭,乙公司在第一次支付了10万元之后,由于市场不景气,乙公司无法找到买家,便未再支付货款。甲公司便与乙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约定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力。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甲公司应停止供货

B.乙公司不必再支付货款

C.乙公司应当将3批钢锭返还给甲公司

D.甲公司无须返还乙公司10万元


参考答案:D

第3题:

徐某今年17岁,辍学在家,整日泡在网吧,也因此认识了很多常年混迹于赌场的人。2016年10月25日,杨某找到徐某,想与其合伙开设赌场,两人决定分工,由徐某负责招揽赌博的人和场地,杨某负责提供资金及赌场其他事宜,两人先后在宾馆及农户家中开设赌场十场,徐某获利四万余元。问:杨某和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参考答案:开设赌场罪

第4题:

甲看乙做生意发了大财,十分嫉妒。即使用暴力将乙扣押在某废弃的建筑物内,强行从乙身上搜出现金3000元和1张只有少量金额的信用卡,甲逼迫乙向该信用卡中打人人民币10万元。乙便给其妻子打电话,谎称自己开车撞伤他人,让其立即向自己的信用卡打人10万元救治伤员并赔偿。乙妻信以为真,便向乙的信用卡中打入10万元,被甲取走,甲在得款后将乙释放。甲构成何罪?()

A:抢劫罪
B:绑架罪
C:敲诈勒索罪
D:诈骗罪

答案:A
解析:
【考点】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详解:抢劫罪和绑架罪都会控制人质并索要钱财。抢劫罪是向被绑架人本人索要钱财,绑架罪是以被绑架人作为筹码,向其他关心被绑架人安危的人索要钱财。本案中,虽然乙向其妻索要了钱财,但其妻并不知道乙被绑架。甲是直接向乙索要钱财,然后由乙想办法筹集到款项的。所以,甲构成抢劫罪。

第5题:

2009年10月,甲被某市第一高中聘为会计。甲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安排,将学校收取的学杂费存入以甲的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2014年5月,校长乙虚构因公借款理由,指示甲从该账户中提取15万元现金。乙将这笔钱借给弟弟开茶楼。2014年12月,乙归还了15万元现金,甲遂用这笔钱为儿子购买住房,并虚列支出平账。2015年8月,审计机关审计时,甲向审计人员主动交代了上述事实,并退赔了15万元。 请依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的犯罪行为应如何认定? (2)乙的犯罪行为应如何认定? (3)甲具有何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


答案:
解析:
(1)甲应认定为贪污罪。理由是:①甲利用管理学校财务的职务便利,侵吞乙归还的15万元公款,符合贪污罪的客观要件;②甲被聘为学校会计,属于受国有事业单位委托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③甲采取虚列支出平账的方式侵吞公款,表明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符合贪污罪的主观要件。 (2)乙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理由是:①乙利用校长职权,指使不知情的甲挪用公款,供亲友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②乙是学校校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身份;③乙归还了所挪用的公款,说明其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 (3)甲向审计机关主动交代了贪污的事实,符合自首的规定,属于法定量刑情节。甲退还了15万元,应认定为积极退赃,属于酌定量刑情节。

第6题:

甲使用暴力将乙扣押在某废弃的建筑物内,强行从乙身上搜出现金3000元和1张只有少量金额的信用卡,甲逼迫乙向该信用卡中打入人民币10万元。乙便给其妻子打电话,谎称自己开车撞伤他人,让其立即向自己的信用卡打入10万元救治伤员并赔偿。乙妻信以为真,便向乙的信用卡中打入10万元,被甲取走,甲在得款后将乙释放。对甲的行为应当按照下列哪一选项定罪?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抢劫罪和绑架罪


正确答案:C

第7题:

甲是乙运输公司的雇员,乙派甲承担一批货物的长途运输任务。由于途经甲的老家,甲便想顺路回家看看。在回家途中,因车速过快与丙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丙车毁人伤。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甲

B.乙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乙赔偿后向甲追偿

D.乙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本题中,甲在履行长途运输任务中顺路回家的行为超出了乙公司的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与履行运输职务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应认定为甲是在“从事雇佣活动”,因此乙公司应对丙承担因车祸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而车祸的发生是因为甲车速过快导致,表明甲主观上具有重大过失,因此,甲应当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公司赔偿后,可向甲追偿。所以,选择C项。

第8题:

甲某从银行取款5万元,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乙某的殴打。甲某回家后将钱藏起,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乙某抢劫了自己刚从银行提取的5万元钱。公安人员经调查发现破绽,最后从其家中将该5万元钱搜出,致使其诬告陷害他人抢劫的行径败露。甲某的行为属于:( )

A.诬告陷害罪

B.伪证罪

C.犯罪既遂

D.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AC
【考点】诬告陷害罪;犯罪的完成形态
【解析】诬告陷害罪是编造整个犯罪故事,意图启动刑事程序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而伪证罪已经在刑事程序中,行为人只是在其中编造关键情节意图影响定罪。

第9题:

共用题干

2012年5月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某县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次年1月,某县公安局以甲开设赌场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某县公安局一直未对甲开设赌场一事作出处理。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
A: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
B:扣押现金10万元
C:冻结20万元银行存款
D:留置盘问48小时

答案:A,D
解析:
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身份是行政机关,故其行使职权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行政行为,例外的认定为刑事司法行为。根据《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2款第2项规定,对刑事司法行为(即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构成刑事司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一是在刑事立案之后实施;二是所实施的行为须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没有实施没收非法所得、留置盘问的权限。B、C项是县公安局在刑事立案之后采取的,故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得成为法院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而A、D项尽管是刑事立案之后采取的,但并无刑事诉讼法依据,故不构成刑事司法行为,而应构成行政行为。在行政行为中,A项应属于行政处罚,D项应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均属于实际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均可作为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审理对象。


A项封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可诉的。B项属于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审计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据此,B项可诉。C项对青少年宫权利义务无实际影响,故不可诉。D项仅仅是“建议”,不具有强制力,故不属于实际影响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不可诉。


《商标法》第34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A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商标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B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商标法》第54条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C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不予核准注册商标转让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但《商标法》并未规定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后才可起诉,也未规定复议前置,故可直接起诉。本题应选D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第4项,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过于绝对,错误。通说认为,尽管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但属于行政合同或者具有法律效果的事实行政行为的,也可提起行政诉讼,故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只要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均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除非属于该法第13条所列情形。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不限于人身权、财产权案件,还可以是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款规定:“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据此,D项正确。

第10题:

()贾环向凤姐交代输了多少钱,凤姐让人去取了一吊钱给贾环?

  • A、五十
  • B、一二百
  • C、二三百
  • D、五百

正确答案: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