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概念和条件是什么?

题目

自首的概念和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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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特别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参考答案:

(1)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2)成立特别自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第二,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


第2题:

简述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①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②必须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归案;③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
④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①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犯罪的事实;
②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③投案人必须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第3题:

简述一般自首、特别自首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第4题:

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参考答案: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第5题:

试述自首的概念和条件。


参考答案: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
一般自首,成立条件是:
(1)自动投案,即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分子按照实际情况彻底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
特别自首,成立条件是:
(l)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即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以外的犯罪人自己实施的其他罪行。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


第6题:

简述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参考答案:

(1)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
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2)成立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自动投案;
第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成立特别自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第二,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


第7题:

行政追偿的概念、条件是什么?


参考答案:

追偿就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第8题:

执行回转的概念,原因、条件及意义是什么?


参考答案:(1)执行回转,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或执行结束后,由于据以执行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其他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人民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原来的债务人,使财产权利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一种制度。
(2)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是:
①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裁定书,在执行完毕后,又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撤销;
②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生效并执行完毕后,又被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撤销;
③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依法已由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又被有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撤销。
(3)执行回转的条件:
①必须具有对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作出明确否定的新的法律文书;这是执行回转的实质要件;
②必须是原法律文书已经由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③必须是根据新的法律文书,已经获得执行所得的人丧失了取得财产权利的依据,并拒绝返还其所得财产。如果获得权利的人自动返还,则无需执行回转。
(4)执行回转的意义:执行回转是民事执行中的一项必要的补救制度,它对于纠正因法律文书错误而导致的执行错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9题:

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①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②必须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归案;
③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
④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①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犯罪的事实;
②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
③投案人必须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第10题:

成立特别自首的条件。


答案:
解析: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成立特别自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所谓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执行所判刑罚的罪犯。除上述法律规定的三种人以外的犯罪分子,不能成立特别自首。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应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①所供述的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罪行,也即司法机关不了解的犯罪事实。
②所供述的必须是除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以外的其他罪行,也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必须供述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在性质或者罪名上不同或者相同的一定罪行。
③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的罪行,也即必须供述犯罪人本人实施的犯罪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