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特别严的分别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题目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特别严的分别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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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使用后,致人死亡,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的"的是

A.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

B.生产.销售假药

C.共犯论处

D.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E.嫌疑犯


正确答案:A

第2题: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应当认定为

A.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B.对人体健康造成轻度危害

C.后果特别严重

D.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参考答案:E

第3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题

A.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B.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C.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D.后果特别严重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的,应认定为( )。

查看材料


正确答案:B
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和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均包括:①造成轻伤以上伤害;②造成轻度残疾、中度残疾;③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④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故选B

第4题:

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中度残疾的,应认定为

A.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B.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C.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D.后果特别严重

E.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重大损害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害”。

第5题: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应当认定为

A.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B.对人体健康造成轻度危害

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

D.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E.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正确答案:D

第6题: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5人以上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应当认定为

A.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B.对人体健康造成轻度危害

C.后果特别严重

D.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参考答案:D

第7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重度残疾,应认定为

A、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B、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C、后果特别严重

D、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E、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参考答案:C

第8题: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 )


正确答案:D

第9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的,应认定为

A.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B.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C.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D.后果特别严重

E.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重大损害


正确答案:B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第10题:

生产、销售的假药,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应认定为

A.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B.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C.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D.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E.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答案:A
解析:
本组题考查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造成后果的认定。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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