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予追究海事执法人员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第1题:
海事执法人员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有下列何种情形之一的,吊销直接责任人员海事执法证,给予其他责任人员暂扣或者吊销海事执法证?
第2题:
分支海事局可以做出哪些责任追究规定?
第3题:
治超责任追究中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第4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追究过错责任:(1)、()(2)、()。
第5题:
在组织、人事管理方面,行政问责对象有哪些情形的,应追究行政责任?
第6题:
根据《海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在被调查、处理过程中,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核。
第7题:
依据《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责任人有哪些情形可以从轻、减轻处理?
第8题:
根据《海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及海事行政执法人员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错误、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的,应当予以从轻或者减轻责任追究。情节显著轻微,海事管理机构及海事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追究责任。
第9题:
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第10题:
哪些情形应当从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