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办法》有关规定的应负怎样的

题目

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办法》有关规定的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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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外国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服从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A、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B、尊重该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的信仰习惯

C、遵守该宗教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

D、所有选项都正确


答案:D

第2题:

《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


参考答案:对

第3题: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所明确的宗教活动场所包括()。

A寺观教堂

B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C临时活动场所

D临时指定地点


参考答案:AB

第4题: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 )向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A.拟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个人

B.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

C.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宗教团体


答案:C

第5题: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 )


参考答案:正确

第6题:

按照《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定期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在()向其登记管理机关提供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A每年

B每季度

C每月

D每周


参考答案:A

第7题:

政府有关部门不可以组织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 )


参考答案:错;可以组织

第8题: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馈赠、转让或者侵占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确需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使用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 )批准。

A.文物部门

B.宗教团体和该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

C.宗教事务部门


参考答案:A

第9题: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 )


答案:正确

解析:《宗教事务条例》

第五十八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资产、会计制度,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其监督管理,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共享相关管理信息。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会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


第10题:

宗教活动场所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生活用电。不包括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经营性用电。客户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发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准许证》)。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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