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题目

简述中国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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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明朝诉讼制度的特点。


答案:
解析:
(l)严厉制裁诬告行为;(2)严禁越诉;(3)军官、军人诉讼一般不受普通司法机构管辖;(4)明确地域管辖原则;(5)强调以民间半官方组织调解“息讼”。

第2题:

简述清末诉讼审判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容


答案:
解析:
清末诉讼审判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容是:(1)确立了司法独立原则。建立各级审判 厅,实行四级三审制。(2)区分刑事、民事诉讼。在诉讼和审判中终结了刑、民不分的历史。 (3)承认了律师活动的合法性。(4)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5)改 良了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

第3题:

简述中国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制度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这意味着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兵役制开始没有主次之分。
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服现役,没有服现役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服预备役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参加民兵组织,以及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都是履行兵役义务。
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根据军队需要,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

第4题:

简述北洋军阀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正确答案:北洋政府的法律,概括进来,主要内容是:第一,严厉箝制镇压人民的革命活动。第二,保护帝国主义的侵略权益。第三,保护地主买办阶级的利益。第四,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制度。
其特点:第一,特别法先于普通法。第二,恢复封建法制。第三,军法会审重于其他审判机构。

第5题:

简述当代中国教育制度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2)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基本的教育制度。
(3)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4)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5)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
(6)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第6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答案:
解析:
(1)采取严密的侦查制度。国民政府中行使刑事侦查的机构很多。特别是检察官,权力很大,几乎可以动用一切的人力物力,侦查或处分任何人或事。(2)实行“自由心证”的诉讼原则。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证明力及其是否被采用,由法官的内心信念,即依“心证”来自由判断和取舍。(3)实行秘密审判制度和陪审制度。对于所谓“妨害公共秩序”的案件,即政治案件,实行秘密审判。在“反革命案件”的上诉过程中,可由国民党地方最高党部派出的国民党员所组成的陪审团陪审评议。(4)扩大并强化军事和军法机关的审判。国民政府通过颁布刑事特别法,在诉讼制度方面不断扩大和强化军事和军法机关的审判。不仅使军事机关直接参与司法,而且实际上使司法机关直接处于军事机关的操纵之下。(5)维护帝国主义在华军队的特权。在华美军人员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刑事案件,归美军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裁判。

第7题:

简述西周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关于西周的诉讼审判制度,史料记载比较详细,从中可以看出其主要变化主要体现在这样一些方面:
告诉。西周时期将案件分为“狱”和“讼”两类,“狱”大致相当于现代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要缴纳“钧金”(三十斤铜)作为诉讼费;“讼”大致相当于现代的民事案件,当事人要缴纳“束矢”(一百支箭)作为诉讼费。告诉时严禁卑幼告尊长,如坚持告诉则告者有罪。
审理。首先是要求当事人双方都要到庭,坐地对质,当然贵族可以派臣属为代表参加诉讼。其次是非常重视口供,为此创制了“五声听狱讼”的审判方式,要求法官从“辞、色、气、耳、目”五个方面判断当事人口供的真实性;西周时期还允许刑讯,并采用“盟诅”、“盟誓”的方式确保口供的真实性;再次,从证据方面来看,证据种类包括了证言、书证、物证、勘验结论等等,可以说较为全面。
判决。西周判决时候要求法官必须不偏不倚、不纵不枉,法律无明文规定时可以类推,比附定罪。另外,还规定了司法官的责任,即“五过之疵”,即指西周时期规定的法官责任,“五过”具体指“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就是说,如果法官“倚仗权势、挟嫌报复、庇护亲属、收受贿赂、受人请托”而枉法裁判,导致断案错误就要以错判之罪予以追究。

第8题:

简述中国陪审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第9题:

试简述中国古代变易之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正确答案:内容:
1、关于事物运动变化的观点。
2、关于“有对”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圆圈的观点(变易之学的核心)
3、关于对立双方必有一方占主导地位的观点。
特点:变易之学主要特点是注重运用,而非纯哲学理论。
1、是用在思想方法上,反对片面性,主张全面性。
2、是运用于社会实践生活领域,即运用在政治军事文化经济各个方面。

第10题:

简述当前在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问题上的国民待遇制度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民事诉讼地位是指根据内国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外国人在内国境内享有什么样的民事诉讼权利,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诉讼义务,并能在多大程度上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实际状况。
现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是给予外国人跟内国人同等的民事诉讼地位,即采用国民待遇原则,或称平等待遇原则。
对于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国民待遇原则,许多国际条约予以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即使没有条约的规定,依据习惯国际法,一般也都在诉讼地位上给予国民待遇。此外,国民待遇原则也及于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通过有关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同样及于难民和无国籍人。
我国的立法对国民待遇原则也予以了肯定,如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5条明确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此外,在我国近几年来签订的许多司法互助协定中,也都明确赋予对方当事人的国民待遇。至于在互惠问题上,我国也采用推定存在原则,仅用对等原则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