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水权的分类
第1题:
简述使用权的分类及内容?
使用权,就是民事主体对于财产的利用权。分为:
(1)所有人使用,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的直接利用;
(2)非所有人使用,是指财产所有人以外的人使用不属于其所有的财产。有两种情况:第一,合法使用。指非所有人根据法律、行政命令、约定或者财产所有人意愿而使用他人的财产;第二,非法使用。指非法使用人没有法律依据或者合同约定或者财产所有人的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财产,又分为善意使用与恶意使用。善意使用人在返还他人财产时,并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恶意使用人则应同时承担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2题:
简述水权交易方式
第3题:
简述担保物权的分类
从学理上,担保物权可依不同的标准分成不同的种类。依照设定方式的不同可将担保物权分为法定担保物权和约定担保物权,前者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与优先权,后者是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和质押。根据设定担保时是否移转担保物的占有状态可将担保物权分为移转占有担保物权和不移转占有担保物权。
此外,还可依标的物不同,将担保物权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一般或特定财产担保物权等等。从实定法的角度来说,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将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海商法上还有船舶优先权。
第4题:
简述滤水还坡及其分类。
第5题:
简述天然水硬度的分类。
第6题:
简述我国地表水的分类及每一类水的适用范围。
第7题:
简述地层水的苏林分类。
第8题:
简述发明权主体和客体的分类。
发明权的主体就是依法取得发明权的人,
可分为三类:
(1)集体发明人。
(2)公民,包括华侨。
(3)外国人,包括外国法人和自然人。发明权的客体即发明,
分为以下几类:
(1)设备发明,包括装置、机械、工具和仪表等。
(2)方法发明,包括工艺、技术和由此组织生产、运输、安装、加工等方法。
(3)物质发明,即获得新物质。此外,对原有的设备、方法和物质用途上的改变,采取新用途也可以成为发明。
第9题:
简述天然水的化学分类法。
第10题:
简述水刺生产中纤维喂入预湿区的方式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