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禁止士族与庶族、良民与贱民通婚,如果成婚,在法律上被称为()A、不孝B、不端C、不道D、失类

题目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禁止士族与庶族、良民与贱民通婚,如果成婚,在法律上被称为()

  • A、不孝
  • B、不端
  • C、不道
  • D、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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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士族与庶族的共同点是()。

A.都是地主阶级

B.都把持中央重要官职

C.都按“九品中正制”被评为上品

D.都愿意互相通婚往来


参考答案:A

第2题:

南北朝时期,南方政权的政治基础是()

A.庶族地主

B.自然经济

C.鲜卑贵族

D.士族势力


参考答案:D

第3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特权的法律化.


正确答案:
建立在士族大地主经济基础上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以维护贵族官僚地主阶级的利益为目的,表现出封建特权法的鲜明特征。其中,曹魏统治时期,“八议”入律就是突出表现。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后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议亲(皇帝亲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议功(有大功勋)、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封建国家勤劳服务)、议宾(前代皇室宗亲)。自此以后,“八议”成为各代刑律的重要内容。“官当”是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刑的一种特权制度。它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北魏律·法例篇》规定:每一爵级抵当徒罪二年。南朝《陈律》规定更细,凡以官抵折徒刑,同赎刑结合使用。如官吏犯罪应判四至五年徒刑,准许以官当徒两年,其余年限服劳役。若判处三年徒刑,准许以官当徒两年,剩余一年可以赎罪。这表明当时封建特权法有进一步发展。

第4题:

维护士族统治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政治法律的中心任务,除反映在刑法方面外,还表现在其他方面,如()等。

  • A、实行九品官人法
  • B、占田制
  • C、清议禁锢之科的设立
  • D、婚姻上强调士庶有别、良贱不婚

正确答案:A,C,D

第5题:

中国造纸术传入印度是在()

  • A、东汉时期
  • B、三国两晋时期
  • C、南北朝时期
  • D、唐朝时期

正确答案:D

第6题:

南朝末年,士族势力衰落的根本原因是()。

A.皇帝起用庶族

B.皇帝利用佛教

C.士族庶族通婚

D.士族极端腐朽


参考答案:D

第7题:

南朝时北齐士族王源把女儿嫁给寒门潢璋之的儿子,士族沈约上书弹劾,请求把王源免官禁锢。此事说明的根本问题是()

  • A、士族与庶族通婚触及士族利益
  • B、士族在南朝仍有很大的特权
  • C、士族竭力维护自己特殊的社会地位
  • D、庶族不能与士族通婚

正确答案:C

第8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禁止士族与庶族、良民与贱民通婚,如果成婚,在法律上被称为()

A.不孝

B.不端

C.不道

D.失类


参考答案:D

第9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将流刑定为法定刑,作为死刑与徒行的中间刑。


正确答案:正确

第10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的主要成就。


正确答案:(1)封建法律形式趋于完备;
(2)法典体例更加科学;
(3)法律概念比较规范;
(4)基本确定了封建制的五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