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
第1题:
离婚与婚姻无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列关于二者的说法,判断正确的是()
A.离婚的目的是解除合法婚姻的效力,婚姻无效的目的是否认婚姻的效力
B.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原因均发生于婚姻成立之后
C.离婚请求权人仅限于无过错一方当事人,婚姻无效则仅限于婚姻当事人
D.离婚和婚姻无效均以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第2题: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可以离婚吗?
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如近亲结婚、重婚等。这种婚姻从成立开始就是无效的,自然也就无所谓离婚,因此,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但有一点除外,导致出现无效婚姻的原因是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则他们的婚姻已经属于完全合法的婚姻,法院可以按照正常离婚的程序来判决。
而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则不同,双方结婚后,只能在婚后1年之内提出离婚;如果结婚时间在1年以上的,可撤销婚姻就会自动转化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第3题: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不论无效的情形是否消失,婚姻自始无效。()
参考答案:错误
第4题:
违法婚姻依法被宣告无效或予以撤销的法律后果是()
A.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B.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无效婚姻自宣告无效时无效
C.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D.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被撤销的婚姻自被撤销时无效
第5题:
不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使无效(可撤销)婚姻,法院均须颁布婚姻无效令,且法律后果是相同的。
第6题:
下列关于无效婚姻说法不正确的是()。
A.无效婚姻并非当然无效,只有在依法被宣告无效后才确定该婚姻为自始无效。
B.宣告婚姻无效既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后宣告无效,也可以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依行政程序确认后宣告无效。
C.对婚姻效力的审理,既可以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适用调解。
D.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7题:
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婚姻登记条例》也未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由此可见,婚姻登记机关只有撤销婚姻的权利,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有人民法院。
第8题:
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有哪些具体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9题:
干涉婚姻自由的两种主要形式是( ) 。
A.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
B.包办婚姻和强迫婚姻
C.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D.无效婚姻和事实婚姻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