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对于旅行社分类的“二分法”是指将旅行社划分为国际社、国内社这两种旅行社。

题目

西方国家对于旅行社分类的“二分法”是指将旅行社划分为国际社、国内社这两种旅行社。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1996年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我国的旅行社按照业务划分为()两种类型。

  • A、国内旅行社
  • B、国际旅行社
  • C、一类社
  • D、二类社

正确答案:A,B

第2题:

1996年10月15日,我国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从此我国的旅行社分为()两类。

  • A、一类社、二类社和三类社
  • B、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 C、一般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 D、旅游批发商和旅游零售商

正确答案:B

第3题:

地接社,是指接受()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A.出境社

B.组团社

C.入境社

D.旅行社


参考答案:B

第4题:

西方国家对于旅行社分类的“三分法”是指将旅行社划分为国际社和国内社,两大类。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A旅行社将一个旅游团委托给B旅行社操作,但只支付了成本80%的费用,B旅行社接团后,擅自减少了几个景点,导致游客不满,要求A旅行社赔偿损失,A社却称是B社的责任,要游客找B社解决。A社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A旅行社的说法不对。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A旅行社应该承担对游客的赔偿责任。可以事后向B社追偿。但A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成本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6题:

我国旅行社按经营业务范围分为()

  • A、组团社、地接社
  • B、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
  • C、合作经营旅行社、合资经营旅行社
  • D、旅游批发商、旅游零售商

正确答案:B

第7题:

美国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到中国旅行,行程15天,旅游线路是北京——成都——拉萨——上海,最后从上海出境美国旅行社将团队在中国境内的行程交由北京某国际旅行社安排,那么该国际旅行社就是接待外国团队的总接待旅行社(又称国内组团社),是旅游产品的总经销商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我国最早成立的旅行社是()。

  • A、中国青年旅行社
  • B、中国国际旅行社
  • C、中国旅行社
  • D、华侨服务社

正确答案:D

第9题:

地接社,是指接受()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 A、出境社
  • B、组团社
  • C、入境社
  • D、旅行社

正确答案:B

第10题: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家旅行社是()。

  • A、中国国际旅行社
  • B、中国旅行社
  • C、华侨旅行服务社
  • D、华侨服务社

正确答案: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