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1983年10月10日出生,于1997年11月10日与某农药厂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试用期为1年,从事农药包装工作,每日工作8小时,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实行计件工资,若李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并且厂方不退还其签订劳动合同时缴纳的入厂押金。这份劳动合同缺少哪些必要条款?

题目

李某,1983年10月10日出生,于1997年11月10日与某农药厂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试用期为1年,从事农药包装工作,每日工作8小时,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实行计件工资,若李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并且厂方不退还其签订劳动合同时缴纳的入厂押金。这份劳动合同缺少哪些必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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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李某与甲公司可以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

B.李某与甲公司可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

C.在试用期内,甲公司可以随时通知李某解除劳动合同

D.在试用期内,李某可以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B

第2题:

关于甲公司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B.乙公司招用与甲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李某,如果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已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甲公司无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D.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答案:A,B
解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招用与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3题:

职工李某与一家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李某以收入偏低为由,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未予答复。过了15天,李某就被一家合资企业招用,又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李某走后,原企业生产受到影响,要求李某回厂上班。同时,原企业与李某所在的合资企业联系,希望让李某回厂,但该合资企业以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放人。

请问:

(1)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

(2)某合资企业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1)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李某只以口头形式在15天前提出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中该合资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因整理文字资料的需要招聘了李某,并与李某协商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李某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收入太低,又到乙公司工作,并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不久,李某觉得同时在两家公司工作太累,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认为李某应提前30日通知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李某则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李某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不得与甲公司以外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B:李某与甲公司订立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需经甲公司同意,李某才能与乙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D:甲公司与李某不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答案:B
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5题: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1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甲公司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B.乙公司招用与甲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李某,如果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已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甲公司无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D. 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招用与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B项正确,C错误;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由人民法院责令改正,D项错误;

第6题:

李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并约定了试用期,以下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有效的是、()

A、试用期为3个月
B、试用期期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天通知李某
C、试用期期间李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
D、试用期期间李某的工资为该岗位最低档工资的70%

答案:C
解析:
【考点】试用期。详解:《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A选项的约定不合法。该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D选项的约定不合法。该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第39条的规定可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有被证明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B选项的约定违法。

第7题:

共用题干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已经超过1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竞业限制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2年以上竞业限制期限
B:甲公司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少于3年
C:甲公司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D:甲公司支付李某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期限可以短于竞业限制期限

答案:C
解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招用与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8题:

(案例分析题)李某与某化肥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职工因在工作中不负责任,严重失职,并收受贿赂,对工厂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为此,厂方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李某对厂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服,认为自己与化肥厂所签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不能解除。您认为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不正确。

2)理由:(1)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日期。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合同,只要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便可以解除。(2)《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不仅包括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李某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化肥厂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该化肥厂对其解除劳动合同从事实和法律上都是有充分根据的。

3)综上所述,李某提出的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解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观点是错误的。

第9题: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l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下列李某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李某不满意约定的竞业限制内容
B.李某履行劳动合同已经超过1年
C.李某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了甲公司
D.甲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10题: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l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约定竞业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没有从事技术性岗位,甲公司不得与其约定竞业限制
B.李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5年,李某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约定
C.无论甲公司是否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李某都应当履行竞业限制约定
D.甲公司可以与李某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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