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各国工会立法的实践中,职工民主管理与民主参与的形式主要包括()。A、机构参与B、个人参与C、岗位参与D、代表参与E、政府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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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19世纪率先颁布最低工资法的国家是()。A、美国B、日本C、英国D、新西兰
问题:公约和建议书的主要区别为()。A、公约需被会员国批准B、公约不需被会员国批准,只作为制定法律的参考C、建议书不需被会员国批准,只作为制定法律的参考D、建议书需被会员国批准E、公约属于国际法范畴,而建议书属于国内法范畴
问题:对于阻挠、刁难、殴打劳动监察员、妨碍监察公务等情况,劳动监察机构有权对责任人员进行()。A、警告B、罚款C、行政处分D、拘留
问题:徐某于2007年12月进入丙公司工作。2008年丙公司未安排徐某休年休假,徐某月工资为4350元,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徐某可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单位应当支付徐某年休假工资报酬为()。A、600元B、1200元C、2000元D、3000元
问题:简述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工会的唯一性,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B、工会的独立性,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C、全国所有的工会组织都具有法人资格D、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E、工人可以自由组织各类工会组织
问题:下列争议不适用《劳动法》的是()。A、李某雇佣赵某照顾自己患病的母亲,李某与赵某就报酬发生争议B、大学生刘某利用暑假时间到某公司勤工俭学,刘某就工资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C、某企业工会主席与该企业就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D、某公司股东与该公司就年终分红问题发生争议
问题: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具体赔偿内容包括()。A、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B、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C、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D、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
问题:甲某于2001年6月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其责任是负责饭店大堂的接待等全部工作,试用期8个月,月工资3000元。8个月试用期后万隆饭店表示满意,合同正式履行。2002年4月,因饭店餐饮部门负责人调离,饭店主管又认为大堂经理最好以女性为宜,于是在未与甲某协商的情况下,便安排甲某将大堂工作移交,接手餐饮部的工作。对此,甲某表示不同意,认为原合同规定是来做大堂部经理工作。饭店认为甲某与饭店已签了劳动合同,甲某已成为本饭店的职员,就应当服从饭店的安排,仍坚持由甲某去做餐饮部工作。甲某坚决不同意,并仍到大堂部上班。 饭店硬行安排甲某去餐饮部工作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题: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A、警告B、罚款C、责令改正D、停产整顿E、拘留
问题:在我国现阶段,()等具有集体合同签约人资格。A、企业法定代表人B、地方工会C、基层工会小组D、职工推举代表
问题:劳动合同订立
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享有劳动自由,意味着双方可以排除国家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自由签订劳动契约。
问题:区分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并由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因素有()。A、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B、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C、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D、这些关系不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E、这些关系与劳动关系有逻辑联系
问题: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A、14周岁B、15周岁C、16周岁D、18周岁
问题:李某,1983年10月10日出生,于1997年11月10日与某农药厂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试用期为1年,从事农药包装工作,每日工作8小时,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实行计件工资,若李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并且厂方不退还其签订劳动合同时缴纳的入厂押金。这份劳动合同缺少哪些必要条款?
问题:按照用人方式的不同,劳动合同可以分为()。A、书面劳动合同B、城镇职工劳动合同C、录用合同D、聘用合同E、借用合同
问题:某商场2008年2月聘用29岁的王某作保安,聘用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李某作会计,王某和李某都和商场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规定王某的工资为每月600元,李某的工资为每月400元。该商场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00元。2008年4月尚在试用期内的王某在下班回家途中,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与一辆公交车相撞受伤,无法上班,需要在家疗伤休养一段时间。 王某在试用期内能否享有医疗期?
问题:甲某于2001年6月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其责任是负责饭店大堂的接待等全部工作,试用期8个月,月工资3000元。8个月试用期后万隆饭店表示满意,合同正式履行。2002年4月,因饭店餐饮部门负责人调离,饭店主管又认为大堂经理最好以女性为宜,于是在未与甲某协商的情况下,便安排甲某将大堂工作移交,接手餐饮部的工作。对此,甲某表示不同意,认为原合同规定是来做大堂部经理工作。饭店认为甲某与饭店已签了劳动合同,甲某已成为本饭店的职员,就应当服从饭店的安排,仍坚持由甲某去做餐饮部工作。甲某坚决不同意,并仍到大堂部上班。 甲某如被解雇,可采取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