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
第1题:
简述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
它们是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具有统一性。这种统一性表现为:
(1)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谈不到享有权利。权利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义务的履行,而义务人义务的顺利履行,也有赖于权利人权利的合法享用。所以;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的。权利主体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而义务主体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不应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或者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3)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都有严格的法律界线。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可以自由地作为和不作为,这是他的权利;但同时,不在法定范围外作为或不作为又是权利人的义务。同样,在法定范围内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是义务人的义务;对于超出法定范围的要求不予履行又是义务人的权利。
第2题:
第3题:
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结构上相关。()
第7题:
第8题:
简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区别。
(1)法律责任针对的是特定的主体,具体是指违反了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主体;法律义务针对的是一切社会主体,具有相当的广泛性。(2)法律责任通常具有惩罚性,即法律责任是针对第一性的义务没有被履行而进行救济、制裁;法律义务是作为与法律权利相对应的法律的重要调控手段,一般不具有制裁性。(3)法律责任的产生是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主体对义务的违反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
第9题:
第10题: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