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推出了哪些创新措施?

题目

深交所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推出了哪些创新措施?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在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在每月前5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


正确答案:A
在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在每月前5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第2题:

深圳证券交易所每年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人、保荐代表人的保荐工作进行评价,评价期间与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考核期伺可以不一致。( )


正确答案:×

第3题:

根据《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实行公开致歉并试行弹性保荐制度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试行弹性保荐制度。( )


正确答案:√

第4题: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深交所股份及买卖深交所股票行为的()。

  • A、申报
  • B、披露
  • C、登记
  • D、监督

正确答案:A,B,D

第5题: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A: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B:确定披露标准
C:明确应当披露的信息
D: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

答案:A,B,C,D
解析: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①明确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②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④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⑥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⑧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⑨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与制度;⑩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11)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12)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措施。

第6题: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侧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制定主要体现以下()等方面特点。

A.紧扣科创板定位,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特点,突出强化科技创新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

B.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C.优化财务信息披露,提高对企业投资价值判断的有效性

D.落实信息披露责任,明确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强化中介机构把关作用

E.突出投资者保护,对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和承诺事项等方面提出细化要求


答案ABCDE

第7题: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内容。

A: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B:确定披露标准
C:明确应当披露的信息
D: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

答案:A,B,C,D
解析: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①明确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②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④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⑥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⑧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⑨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与制度。⑩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11)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12)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措施。

第8题:

我国目前针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股本较小的共性特征,实行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 )


正确答案:√
我国目前针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股本较小的共性特征,实行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9题: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要遵循哪些特殊规定?


正确答案: 一是对董事勤勉尽责提出严格要求:
(1)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必须向深交所做出书面说明;
(2)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必须在委托书中载明明确的意见,不能采用全权委托的方式,独立董事必须委托独立董事;
(3)董事有责任核对公司刊登的信息披露文件;
(4)董事在发现公司或者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时,或发现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涉嫌违反规定时,必须向保荐代表人和监管机构报告。
二是对董事在审议授权议案、重大融资、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计提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时应关注的重点问题作了详细规定,要求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
三是制定了董事长特别行为规范,引入董事长公开致歉和引咎辞职制度,要求董事长在公司出现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形时,发表个人公开致歉声明,情节严重的还应引咎辞职。
四是明确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报告中应包括的主要内容,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应保证至少十天的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此外,深交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第10题: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和主板相比有什么突出特点?


正确答案: 一是明确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股票上市前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承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所将实际控制人纳入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列,强化了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责任意识。
二是更快捷地披露年报数据。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或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同时避免业绩提前泄漏。
三是实时披露临时报告:(1)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3点30分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2)在公共媒体中传播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上市公司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等紧急情况下,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市场交易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
四是三类情形需作出临时公告:(1)合理确定一般交易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临时报告需予披露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触发指标值;(2)对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披露要求更充分,只要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达到100万元,就需要进行公告;(3)对创业板公司影响较大的一次性签署重大生产经营合同、关键技术人员的离职及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发生变化造成重大风险等重大事件均要求及时披露。
五是增减持1%须及时披露。为了规范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股份的行为,避免因股东、实际控制人大量集中出售股份对二级市场交易造成巨大冲击,创业板实施增、减持1%事后披露制度,即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