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资金是否可以做账户质押?

题目

国际、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资金是否可以做账户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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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国际、国内资金主账户是否可以在不同银行开立?


正确答案:企业选择双账户结构(国内主、国际主同时开立)时,原则上在同一家银行机构开立国际、国内主账户对应的账户体系,但可以在多家银行(最多3家)开立多套类似账户体系。但如能满足监管要求,也可以开在不同银行。

第2题:

跨国公司国际外汇资金主帐户与下列哪些账户资金往来自由。()

  • A、国际外汇资金主帐户
  • B、国内外汇资金主帐户
  • C、NRA账户
  • D、境外资金

正确答案:A,C,D

第3题:

外债账户资金是否可纳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进行集中运作?


正确答案:可以。根据36号文第十七条规定,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收入范围包括境内成员企业外债账户划入资金。参与集中的成员企业外债账户有余额的,可纳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进行集中运作。

第4题:

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透支是否可以用于境外放款?()

  • A、可以;
  • B、不可以

正确答案:A

第5题:

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资金是否可以做账户质押?


正确答案:主办企业向境内机构借用贷款时,不得对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设立质押。

第6题:

对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如何填报交易编码?


正确答案: 根据《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4]23号,以下简称《规定》),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相关信息报送准备工作的通知》(汇发[2011]4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启用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明确有关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汇发[2012]42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关于资金划转要求报送有关数据。
具体而言,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按如下要求填写交易编码:
一是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划款时,应区分资金性质分别申报为:822990(借入外债)、821990(对外放款归还)、322041(利息支付);
二是当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划款时,应区分资金性质分别申报为:822990(偿还外债)、821990(对外放款)、322041(利息支付)。

第7题:

跨国公司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从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净融出资金不得超过对外放款总规模。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第十五条允许国内、国际资金主账户可根据业务需要下设分账户。请问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项下设分账户有哪些情况?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项下设分账户也有哪些情况?


正确答案:允许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管理设立分账户,主要是为了便于跨国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集中管理的特点,分性质、分企业进行管理。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下根据归集资金的性质不同,可分别开设主办企业经常项目分账户、资本项目分账户等。或以归集的境内成员企业的名义开设分账户。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可以归集的境外成员企业的名义开设分账户。也可以是不同币种的账户。

第9题:

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透支是否有额度限制?()

  • A、有;
  • B、没有

正确答案:B

第10题:

按照审慎监管的要求,跨国公司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开户数量均不能超过3个。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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